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科具有较为悠久历史,1952年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沪江大学、南京大学等院校政治学系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并入了当时新组建的华东政法学院。

一、院校信息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多年来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科具有较为悠久历史,1952年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沪江大学、南京大学等院校政治学系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并入了当时新组建的华东政法学院。学院学科发展迅速,建设成就突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科研成果丰硕。学院国际化办学优势明显。

二、学院介绍

三、项目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于2006年成立,由政府管理学院进行管理,2007年货的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生。华东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机关、政法部门、事业单位以及非政府公共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并能够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公共管理中高级人才。

四、培养特色

结合我校和我院的法学、管理学、政治学的专业优势,目前华政MPA已经形成了培养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中高级应用型人才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特色。长期以来,华政MPA教育中心紧紧围绕此培养特色,成功构建了课程教学—实践实训—案例研习—职业规划的华政MPA人才培养模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赏。

五、专业方向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社区治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档案管理(2023年新增专业方向)(报考时不区分研究方向)

六、课程设置

七、报考方式

招生基本信息

专业代码:

招生院校:政府管理学院

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国家成人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报名方式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每年9月下旬网上预报名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10月中下旬网上正式报名。考生可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报名、现场确认。12月中下旬下载准考证。

八、培养方式及学费

1、双证MPA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最长可以延至五年,培养方式为半脱产在职学习。上海学员授课时间为双休日,外地学员授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中心和教学点协商确定。

2、全过程培养费用为9.9万元/人,可按学年支付。

2024年度管理类联考定向考辅签约班报名倒计时!

报名咨询:(微信)

上海研济硕博中心服务领域

专八、托福,雅思,GRE、GMAT,

国内外硕博、博士后项目请咨询研济后台微信号

本学习中心主营项目:硕博论文、核心期刊、省部级奖项、国内全日制、非全日制 双证单证申硕申博、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博士(不出国+留服)、国内管理类联考笔试高分、提前面试、调剂复试、正规留学硕士博士(出国+留服)、专八、四六级、线上+纸笔雅思、托福、PTE、国际快速硕博(线上)、前置专本科、初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软考中高级、韩国协会证书、韩国期刊发表、国内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美国澳洲移民等

(上海研济硕博服务团队)

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文件和《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经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三)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本次复试全过程。

二、资格审查

(一)线上资格审查

在2024年3月24日23:59前,考生需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所有材料请同时在2024年3月24日23:59前发送至,邮件标题为“准考证号+姓名+审查材料”,附件须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同邮件),大小不得超过30MB。

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3)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应届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预计2024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二)线下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7日按本细则指定时间地点完成报到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本科期间为外语专业的携带本专业专四、专八或相应语言能力证明,本科期间为非外语专业的携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6)《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并签名);

(7)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简章中所注明的材料;

(8)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10)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所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

(2)外国语水平(英语)。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4)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及外国语水平测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确保复试流程安全规范、纪律严明、公平公正。

(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5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及《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考什么证赚钱多,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在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学院各学科专业正式复试时间见下表,候场时间为正式复试前60分钟,请考生提前到达候场教室进行签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专业

候场及复试时间、地点

法律与语言硕士

候场及资格审查

2024年3月27日

周三08:00起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新教204

正式复试

2024年3月27日

周三09:00起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新教205

外国语言文学硕士

候场及资格审查

2024年3月27日

周三08:00起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新教204

正式复试

2024年3月27日

周三09:00起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新教205

翻译硕士

候场及资格审查

2024年3月27日

周三08:00起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新教204

正式复试

2024年3月27日

周三09:00起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新教205、206

*长宁校区新教地址:光复西路1433号。

四、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五)学院按照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

(六)公示结束后,请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和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寄往外语学院。

五、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时间电话咨询:吴老师,。未尽事宜,以《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为准。

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1. 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学生操作说明

3. 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4. 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4. 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3.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学生操作说明.pdf

2. 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pdf

1. 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渠道,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正文

招生学校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学院国际法学院报名截止2024-09-20原文链接一、学院简介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是新中国高等院校中最早成立的国际法教学与研究机构之一,1981年设立国际法学硕士学位点,1985年成立国际法系。

1996年,国际法专业获批成为司法部重点学科;1998年获批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点。

国际法学院以法科一流的学校办学目标为指引,以悠久的学科历史、优秀的学科师资、优质的学科平台、优良的学科能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求,为国家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学院设有两个硕士学位点: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一个博士学位点:国际法学。

学院设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及国际航运法四个教研室,并设有国际法研究中心、WTO研究中心、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国际投资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研究中心、政府规制改革国际协调研究所、国际航运与海商法研究中心、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红十字青少年国际人道法传播与研究中心、军事法研究中心、上海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一带一路”与法律外交研究院等10余个研究机构考什么证赚钱多,拥有国际争端解决实验室、国际法综合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以及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俱乐部、青年国际法沙龙等校内教学实践基地,与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等多所境外高校合作建立了“全球金融治理与法制研究院”“金砖国家法律研究院”等国际化研究平台。

学院常年组织和支持学生参加包括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维也纳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国际替代性纠纷解决模拟竞赛、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模拟竞赛、CASC杯国际空间模拟法庭竞赛、国际人道主义法模拟法庭竞赛、“Moot上海”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上海邀请赛、国际人道主义法模拟竞赛、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等各类竞赛,屡获佳绩,并多次获得冠军,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赛。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制定国际法学院2025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二、招生专业所属学院学科专业学制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航运法)3年制国际法学院军事法学3年制国际法学院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3年制国际法学院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方向3年制三、招生计划学院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招收名额约占学院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5%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渠道,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院内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调整。

四、组织管理(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导师组配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五、申请条件(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三)符合我校《简章》和《办法》规定的报考或申请条件;(四)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总评成绩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排名的前20%;(五)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渠道,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

申请人为其它语种的(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七)申请攻读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方向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九)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六、申请程序(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应于9月20日(周五)18时前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推免生预报名。

登录后选择“推免预报名”项目并填写相关信息。

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

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招生系统”上传报名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励证明(非必须材料);4.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非必须材料);5.招生系统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报名信息确认申请人除完成“招生系统”报名程序外,须同时在9月20日(周五)18时前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方式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一律以报名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招生系统与信息确认表单不一致的以表单为准。

报名信息确认链接:二维码:640?=jpeg(65.94KB,下载次数:14)下载附件保存到相册2024-9-1710:53上传(四)以上材料上传和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9月20日(周五)18时前,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或报名信息确认者,其报名申请无效,不予受理其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学院若要求寄送或提交(补充)纸质材料,按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七、复试安排(一)复试名单:学院对申请者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生的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外语水平、学校以及本科在校期间表现等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学院将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电话及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在复试之前注意及时关注系统、接听电话和查收邮件,并提前在招生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二)复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时进行。

(三)时间及地点:640?=png(86.44KB,下载次数:14)下载附件保存到相册2024-9-1710:53上传*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3175号华东政法大学北门;*具体面试教室、顺序以现场公告为准。

640?=jpeg(89.06KB,下载次数:15)下载附件保存到相册2024-9-1710:53上传(四)资格审查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上须有相关部门印章。

此表不影响报名,待正式面试或拟录取前补充);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等成绩单原件(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及其复印件;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需打印后手写签字再提交);5.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6.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上述材料,请按照要求携带。

考生需向秘书提交第1、3项复印件和第2、4项原件,原件审核无误后归还考生,复印件留存;5-7项考生可自行准备复印件提交面试小组。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面试过程的诚信。

八、其他事项(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三)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六)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简章》和《办法》等执行。

九、联系方式学院联系电话:;邮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国际法学院2024年9月16日附件一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主题由保研喵于2024-9-1710:55双非

华东政法大学相关保研资源下载:华东政法大学历年保研笔试/面试真题汇编.pdf

华东政法大学保研夏令营信息汇总表.xls

华东政法大学预推免信息汇总表.xls

华东政法大学保研生源分析表.xls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保研去向分析表.xls

各重点院校保研夏令营信息汇总表(报名截止时间).zip

各重点院校推免生条件及要求汇总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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