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上海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关于加强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上海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关于加强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会议精神,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通知学什么技能好,现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学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成绩要求,参加管理类联考,达到国家A类资格线要求。即总分170分,英语42分,综合84分。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

(三)复试前,MPA教育中心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MPA中心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4、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5、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6、本校招收的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均为“定向考生”报考类型,须提交本人单位同意攻读证明;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由MPA中心组织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外语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听力50分、口语50分。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结合本学科理论对相关社会热点的看法;思辨及表达能力;协作性、纪律性(遵纪守法)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和礼仪等。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形式,由MPA中心组织复试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50分。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复试时间:2019年3月22日全天

1、3月22日8:00-12:00,报到、资格审查。地点:长宁校区河东新教学楼201教室。

2、3月22日9:00-16:00,英语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地点,长宁校区河东新教学楼2楼、3楼各面试教室。

各位考生参加上述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报到当天张贴分组表和当天报到时领取的《复试通知单》。

三、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科、总分均达到复试分数要求,总分在学校划定的相关专业总分基础上加10分。 (五)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调剂及录取

1、接收校内外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生源调剂。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A区复试分数要求,未达到一志愿院校的复试要求,或本人明确放弃一志愿复试资格,自愿调剂至我校参加复试。

3、调剂程序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3月20日当天上午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入围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将收到是否参加我校复试的短信确认信息,请调剂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点击“确认”。

4、录取的原则

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的70%和复试成绩的30%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年3月19日

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安排公告

看完了各专业的分数线,你一定更急切地想知道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具体安排吧?小编也贴心地为你准备好啦!请查收这份详细的复试安排公告吧~

(一)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还需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6、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7、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校国防生必须提交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公函;

9、报考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二)时间安排

3月24日至29日,复试的具体时间、程序安排等按照届时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3月24日上午8:30-11:30,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下午14:00-16:30,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到地点为长宁校区交谊楼第四会议室。

公共管理复试报到请留意MPA教育中心相关通知。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等。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复试方式

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由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可笔试或面试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安排公告,也可两者相结合,满分为150分。

2、公共英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由外语学院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口试满分为50分,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的笔试、口试和听力测试。

3、入围复试的一志愿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参加加试。

(一)学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

(三)复试前,研究生教育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分和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要求(单列)。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学什么技能好,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七)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八)参加“高端法律创新人才夏令营”项目并经考核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复试可参照学校招生简章第十三条第三款执行。

(九)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十)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一)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外,所有考生均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之和(即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是否录取。

(二)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则按初始成绩70%和复试成绩的30%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四)除MPA专业外,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中有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7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归入今年的录取名额。除支教和国防生外,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按上述录取原则单独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月17日

特别提示

本公众号是由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运营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已经通过官方认证。同时,本公众号也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指定的唯一的发布相关通知和信息的微信公众号,从未授权其他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与信息。请大家做好甄别工作。

本公众号所发布的文章欢迎分享;如需转载,请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谢谢合作。

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要求,根据上海市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经学院认真讨论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制定本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24年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

2.各学科成立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3.学院组成复试巡查小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本学院专业复试全过程。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院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三、复试基本要求

学院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1.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参加“优秀大学生创新人才夏令营”项目并经考核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复试可参照学校招生简章第十三条第五款执行。

7.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选择我院一个专业(方向)参加复试。

四、复试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院依据学校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1.线上资格审查材料

在3月27日24点前,考生需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3)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应届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预计2024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2.线下资格审查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31日(星期日)上午8:30前/下午12:00前至我校长宁校区河东新教学楼102教室报到,进行线下资格审查。

报到时请携带、提交本人以下纸质材料:

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7.符合上述有关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9.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办理网址:。如无法通过在线认证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请到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申请方法详见:。

10.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

(二)诚信复试

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在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

2.外国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4.体检。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五、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有关录取原则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结束后,由我校研究生院在官网()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最新公示信息。

3、公示结束后,请考生登陆研究生院官网()及时查看拟录取相关信息,并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和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寄往国际法学院。

六、学院联系及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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