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
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为全面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申请考核招生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硕博连读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中南财经政法研究生报考条件,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二)各专业成立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三)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三、招生方式和招生规模
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开展。
(一)非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以2024年招生指标为基数,约14个左右,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2025年学校招生指标后,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拟招收普通少骨(少数民族考生)1名;南疆教师专项1名;克拉玛依专项可报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三)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是受援高校在职教师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受援高校为新疆财经大学、新疆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具体受援高校及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可报名。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025年我院拟招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攻读专业为行政管理(高等教育管理),仅限非本校生源报名。
(五)急需学科战略人才试点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培养能解决重大战略问题的储备人才,拟试点开展急需学科战略人才试点项目,该项目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下达,每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不超过1人,申请人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急需学科领域有高水平的实践应用成果,可报名。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名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4.有至少两名所报名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名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8.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进行报名,报名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按招生专业报名,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
3.网报时间:2025年1月8日0点—2月28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名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155元/人。
6.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7.所有申请人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证明考生外语能力的相关证书和相关材料。
6.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8.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9.体现考生本人学习、研究能力、潜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的成果清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10.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11.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可提供学校校医院半年内的体检报告)。
12.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
各位考生需于2025年3月7日24:00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按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请以“2025年博士报名材料+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
纸质材料附加目录装订成册于2025年2月24日-3月7日期间寄送到公共管理学院,纸质材料以寄到时间为准,寒假勿寄,请考生合理安排寄送时间。寄送材料无需原件,如有丢失,概不负责,申请材料概不退还。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瀚楼东809,电话:田老师(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注意1: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注意2:报名“急需学科试点项目”的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将以上材料(1-9项)以原件扫描电子件发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无需寄送纸质版材料至我院。
六、材料审核
(一)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选拔办法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二)材料审核
学院将通过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交至导师组,导师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及优秀等级)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开题报告)、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科研计划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导师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导师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确定最终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程序。各专业考核方式见附件1。考核科目为两门专业课和一门外国语,各专业考核科目见附件2。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中南财经政法研究生报考条件,[申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60分为及格,任意一个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两门专业课和一门外国语成绩总和。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各专业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什么证赚钱多,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过程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应由考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八、拟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综合考核成绩相等,按综合考核中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外国语成绩相等,由导师组综合整体情况进行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1.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2.拟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申请人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申请人)、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中,在职申请人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申请人(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申请人须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报名登记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申请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申请人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拟录取的思政专项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申请人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4.拟录取的“急需学科试点项目”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申请人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九、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单位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未尽事宜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1.2025年公共管理学院博士招生各专业材料审核评分标准及综合考核方式.pdf
2.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本文编排:学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法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 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法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各招生专业的选拔过程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审定录取结果。
(二)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培育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接受申请者咨询、接收及审查申请材料、组织考核等工作。
(三)学院成立以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博士招生专业导师组中随机抽取的一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评定结论。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评分,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
(四)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工作小组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本专业或方向博导或教授人数足够时,考核组全体成员应由博导或教授担任,有客观原因且依程序核准而无法参加者除外。
(五)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生方式和招生规模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非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
急需学科
战略人才
试点项目
全日制(不含奖励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双少)
克拉玛依
专项
对口支援
计划
法学理论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克拉玛依
专项指标
全校共3个
可报名
可报名
法律史
不区分研究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开展。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该招生名额为初步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2025年招生计划后,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注:克拉玛依专项指标全校共3个,所有专业均可报名,克拉玛依专项全校报名人数如超过3人,则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面试等工作,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培养能解决重大战略问题的储备人才,拟试点开展急需学科战略人才试点项目。急需学科战略人才试点项目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下达,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不超过1人,申请人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急需学科领域有高水平的实践应用成果。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有6个月及以上的境外研修经历,或论文被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收录并作报告,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其他成果,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
4.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
(二)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8.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5年1月8日0点—2月28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155元/人。
(二)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法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证明考生外语能力的相关证书和相关材料。
6.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8.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9.体现考生本人科学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等。代表性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影响力和可见度。
10.考生本人近五年获奖清单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11.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研究计划。
12.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
13.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可提供学校校医院半年内的体检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以纸质复印件提交,(要求:完整的材料1-13项胶装1份,另5-11项材料胶装5份,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纸质复印件请于2025年3月3日-3月7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提交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文治楼509室,联系人:张老师(邮寄封面请注明“2025年博士报名材料”),联系电话:,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报名“急需学科试点项目”的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将以上材料(1-9项)以原件扫描电子件发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
六、资格审查
(一)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学院审查考核考生是否符合学院选拔办法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专家组审核
通过学院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将送至学院的专家组进行审核。专家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开题报告、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研究计划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评分,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并确定不高于1:4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综合考核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科目为二门专业课和一门外国语,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个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二门专业课和一门外国语成绩总和。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各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过程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应由考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八、拟录取
(一)录取原则: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材料审核成绩相等,按综合考核中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1.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2.拟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应在录取前签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含在职、非在职)。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九、培养
(一)学制与培养要求
2025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特别优异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
从优化人才培养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出发,博士研究生除完成课程修读等必修的任务外,还需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的特点,完成综合素质、能力方面的训练,包括广泛的文献阅读、助教与助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经历、学术规范与写作能力训练等。
(二)中期考核
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必须在通过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入学后未按要求通过中期考核的,则作分流处理。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
法学类博士研究生主要考核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2.入学后三个学年内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为分流对象。分流途径有以下三种: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法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 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按硕士毕业条件撰写学位、参加论文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和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不合格者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
(3)对不参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转为硕士培养或未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除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等奖助体系外。法学院还设立吴汉东教育基金、忠三励志奖学金、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紫光励学金、海信奖学金、九州通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宋氏奖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十一、监督机制
法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单位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未尽事宜后续会继续通过法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法学院
2025年1月9日
专家推荐信.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税务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博士招生专业导师组负责人,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牵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检查小组,对考核选拔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对相关问题和线索进行查处。
2.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第三条 招考方式及招生计划数
(一)招考方式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开展。
1.“申请-考核”制:我院2025年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为准。
2.硕博连读: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考方式不含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0〕15号)为准。
(二)招生计划数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培养单位
非专项计划
少骨计划
普通少骨(少数民族)
普通少骨(汉族在职)
财政税务学院
20人
2人
拟招生计划以2024年招生计划为基数,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2025年学校招生计划后,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第四条 博士招生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学院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专业属于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社会学类、数学类等相关学科,或者与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社会学类、数学类等学科有很强的交叉、融通关系。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培养能力和较好的学术潜力。能够提供证明其自身科研能力的相关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代表作、工作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统计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年资格审查寄送材料截止时间。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本科或硕士阶段就读专业属于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社会学类、数学类等相关学科,或者与经济类、管理类、统计类、社会学类、数学类等学科有很强的交叉、融通关系。
8.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
第五条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5年1月8日0点—2月28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155元/人。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7.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8.体现考生本人学习、研究能力、潜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的成果清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9.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10.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
11.急需学科战略人才试点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培养能解决重大战略问题的储备人才,拟试点开展急需学科战略人才试点项目。该项目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下达,每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不超过1人,申请人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急需学科领域有高水平的实践应用成果。
报名“急需学科试点项目”的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将以上材料(1-9项)以原件扫描电子件发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
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
申请者须在2025年3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按材料编号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请以“2025年博士报名材料+姓名”格式命名发送。
纸质申请材料将以上材料复印件按材料编号顺序,附加目录装订成册,并于3月10日17时之前,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以快递单号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快递上请注明:2025年“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考生材料”。寄送材料无需原件,如有丢失,概不负责。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北404办公室。电话:,收件人:陈老师。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 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安排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时间初定于2025年3月22日—3月30日。拟录取名单将在考核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拟定,并于学院网站公示。
考核形式及要求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2.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学校下达招生指标1:2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根据本专业博士培养要求,专业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科目包括专业英语、财税专业理论课和经济学理论(含微观、宏观与计量经济学)三门,每一门60分为及格。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
专业英语考核:100分;
财税专业理论课考核:100分。
2.面试
经济学理论考核:100分。
考生应制作汇报材料PPT。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学术背景介绍、已有研究成果(重点介绍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评委将依据汇报内容对考生提出相应的问题,对其经济学基础(含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以及研究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判。
专业审核小组成员以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并形成完整的记录。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关注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三)录取规则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综合考核成绩、财税专业理论课成绩、经济学理论成绩、专业英语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最终成绩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并形成完整的记录。
上述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第七条 相关说明
1.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其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未尽事宜,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准。
4.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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