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知识产权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知识产权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现就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计划数

(一)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2022年学院拟招收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7名。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2022年学院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

以上拟招生计划以2021年招生计划为基数,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2022年学校招生计划后,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二、招考方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开展。

(一)“申请-考核”制:我校所有博士培养单位2022年均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为准。

(二)硕博连读: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考方式不含专项计划,必须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外语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培养潜质。

(二)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8.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外语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培养潜质。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2年1月8日0点—2月28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200元/人。

(二)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最新版本)。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7.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8.体现考生本人学习、科学研究能力、潜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的成果清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9.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10.体格检查表1份(市级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结果,可使用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需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1-10项,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请将所需材料附加目录装订成册于2022年2月19日-3月6日期间寄送到学院,为保证准确送达,请选择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无需原件,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其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考什么证赚钱多,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核

(一)材料审核

1、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考生是否符合学院选拔办法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2、通过学院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学院组织本院导师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3、根据审查意见和材料成绩,最终确定不高于1:3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于3月25日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二)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综合考核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科目为二门专业课: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和一门外国语,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个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是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一)根据考核成绩,全面综合衡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择优录取

考生总成绩应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考生总成绩= 材料审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

具体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1.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2.拟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应在录取前签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含在职、非在职)。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中南大教字〔2020〕17号(2020年10月第4次修订)2020年10月22日印发)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普通髙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髙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 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教育部《全国普通髙等学校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 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三条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四条 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核。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工作部/党委巡察办公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全面领导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第六条各学院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秘书和教师代表等。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包括指标分配、各类推免生推荐标准、工作程序等)及完成推免工作。

第三章指标分配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数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推免生指标下达到各个学院,各学院按照本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完成各项推免工作。

第八条学校按照以下规则分配各学院推免生指标:

(一)以各学院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对一流学科所设专业、特色专业适当增加指标;

(三)对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成绩突出、积极推进本科教学改革、本科教学年度考核优秀的学院适当增加指标;

(四)对往年推免生去向情况较好的学院适当增加指标;

(五)对上年度推免生指标未完成、浪费指标、放弃指标的学院,将相应地减少指标。第九条特殊人才推免指标由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

学院当年推免总指标的5% ,最多不超过2人。

第十条对于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及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文件和校务会决议执行。

第十一条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指标单列。

第十二条 学院在实际推免工作过程中如出现指标剩余的情况,由校领导小组予以二次分配。

第四章推免条件

第十三条推荐对象仅限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二学位学生)。

第十四条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髙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过处分但已过处分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 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1-6学期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本专业的前30%。注: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S (课程成绩*学分)/S学分

2.三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专业必修课)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申请经济类、管理 类专业推免生的学生,其数学类基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专业主干课、数学类基础课程为跨学期课程的,按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3.非外语专业大学外语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的加权 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以上1、2、3点的成绩计算中,如有重修情况,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

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60分,或雅思>6. 5分,或托福多90分;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多75分,或参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30分。

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5.5分,或托福>80分, 且英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三)确有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第十四条第二款的限制,按照以下条件和要求进行认定和遴选: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生须符合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中关于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标准,并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教授亲笔推荐信均应进行公示。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要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示公开。

(四)退役大学生推免条件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字〔2019〕15 号)执行。

(五)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推免资格由学生工作部和学生所在学院酌情综合评定,经学校少数民族推免生考核小组考核,报校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

第五章推免程序

第十五条推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生计划,确定本年度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制定工作计划并予以公布。

(二)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指标分配、各类推免生推荐标准、工作程序等),连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教务部备案。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并在学院网站和公开场所对学生推免名单和各类材料进行公示,以供学生查阅,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期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汇总最终名单,并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综合评定成绩=(1-6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5%十 (各类奖励总分)*15%

学院应制定奖励分实施办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可将学生参军人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人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考证书的正规网站,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原则上只取一项。各类奖励总分最髙不得超过25分。

(五)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结后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六)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 ”完成推免工作和网上报考录取工作。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学院应当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完善监督制度。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学院要严格审核推免生的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各项推荐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七条学院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要求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须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应将推免生政策规定、有关推免生资格、申诉渠道等公开。

第十九条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校领导小组反映,校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第二十条在推免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关涉事人员相应处理,直至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直属师范大学补偿推免生”推免工作参照本办法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具体条件和工作程序由校团委根据相关文件制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19〕3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免试入学中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中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今天给各位分享中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什么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现在在南湖校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业硕士有: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金融、保险、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农村与区域发展、旅游管理、审计、会计、公共管理、应用统计、计算机技术、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其中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大部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国际交流生都就读于南湖校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是教育部表彰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建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会计硕士学费多少?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2020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专业名称:会计学

2、研究方向:

①企业会计

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3、学费及学制:8000元/生·学年,学制为3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专业名称:会计(专业学位)

2、研究方向:

①(非全日制)财务会计

②(非全日制)公司财务

③(非全日制)管理会计

④(非全日制)审计与内部控制

3、学费及学制:元/生·学年免试入学中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中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成绩

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现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成绩查询

01 查询时间

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以后。由于查询人数较多,如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查询。

02 查询方式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硕士初试成绩查询(),考生需凭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考生编号)查询。

二、成绩复核申请

初试成绩包括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

01 申请复核条件及规定

1.复核内容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复核内容包含: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主观题分数是否漏记、错记以及是否有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2.复核方式

全国统考科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核学什么技能好,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

3.科目类型

全国统考科目包括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它科目为自命题科目。

02 考生申请复核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2月2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03 申请复核程序

1.考生如需要申请复核,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系统将在2月22日9:00开放),凭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考生编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即可提交复核申请。申请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每位考生仅有一次提交申请的机会。

2.学校汇总考生复核申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或组织专人复核。

3.2023年3月4日17:00后免试入学中南财经政法在职研究生,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到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其它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学校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复试通知将采取网络查询并下载的形式,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公告。学校复试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安排。

特此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0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年研究生拟招生人数

3341人。

根据教学网查询得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为3000人左右,推免生已经拟录取近450人,全国共有近名考生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录比约为10。1。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人数较去年余人的考生人数增长近10%,增幅平稳,再创新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人数

3461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官网查询,202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研究生考试的总人数为人,录取人数为3461人,录取率为1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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