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

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

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

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

(详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一、报名条件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9-20日举行。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二、报名报考时间

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9:00-26日12:00;考生报考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12:00-30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7:00。

三、考生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考什么证赚钱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2.正式报名。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获得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方能报考。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务必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须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报考缴费截止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缴费。

未曾提供电子相片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提供指定规格的电子相片(见附件3),或到地市考办指定报名点现场采集,新生在正式报名时已采集电子相片的,报考时不用提供。

四、打印准考证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写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可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

五、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即将开始

为做好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毕业条件及受理时间安排

(一)申请毕业条件

自学考试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以申请毕业:

1.考生毕业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专业名称、专业层次、申请毕业学校)准确无误。

2.考生电子考籍档案中同一准考证号下合格课程须与毕业年度现行专业课程设置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一致且达到毕业要求。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自行查询已合格课程信息。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取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其中2001年(含)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持有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学信网前置学历注册信息与自学考试考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通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限不得早于2024年12月底;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成功支付毕业审查费(60元/人/专业)。

(二)时间安排

1.2024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时间

第一阶段:12月5日—10日;

第二阶段:12月18日—20日。

2.市(地)招考机构进行特殊情况的本科前置学历资格登记、审验考生网上提交的免考材料及查收特殊情况材料,受理省内转考、合档时间:12月5日—10日,过期不予办理。

3.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如果提示“申请失败”可与报名招考机构联系咨询(),市(地)招考机构受理时间:12月5日—10日。经市(地)招考机构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第二阶段(12月18日—20日)继续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

二、网上申请毕业流程

从2021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颁发和电子注册已使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中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在籍考生可根据新旧专业名称对照表()查询自己原报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变更情况。网上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本人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核对毕业信息。考生如因提交错误信息申请毕业且按照发证流程获得了毕业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已经颁发的毕业证书不予换发。

2.在线支付毕业审查费用后即为“申请成功”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即将开始,考生支付方式与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支付方式相同。如果申请毕业流程中没有完成交费,则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3.如登录后提示“申请失败”,考生可按照系统中的提示,到报名招考机构提交佐证材料,等待审核处理。

4.经市(地)招考机构现场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第二阶段(12月18日—20日)在网上再次申请办理毕业。

三、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凡2001年(含)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但未在“学信网”认证的考生,须在“学信网”申请认证。认证通过后学什么技能好,方可办理毕业手续。学历认证网址: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咨询电话:。

2.免考课程办理流程。登录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材料,待审核通过后,须在线支付免考费(45元/科)。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24时。系统使用说明详见:免考课程申请办理流程.htm。

3.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修改流程。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如需变更身份证号码,按以下两种情形办理:①出生年月日没有变化的,须考生本人在毕业申请系统中提交修改信息后到报名招考机构现场确认,并通过毕业申请系统查看审核处理结果;②出生年月日改变的,须考生本人到报名招考机构填写《2024年下半年修改自然信息登记表》,由市(地)招考机构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审核处理。如修改其他信息,须考生本人到报名招考机构现场办理。

4.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或相关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毕业的,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年度毕业手续的办理。

河北自考信息系统,最新消息!2025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公告今日发布

纵览客户端12月26日讯 今天,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5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公告,2025年1月5日开始网上报名。

具体报考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5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13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5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一)信息注册

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对应的报考入口直接进行报考、缴费。

2.未注册的考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的注册入口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身份证图像和本人图像信息,注册信息审验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报考、缴费。

3.网上注册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每天9:00-11:3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进行报考、缴费。

4.新生注册完成且报考缴费后,注册信息将被保留学什么技能好,未报考缴费的,本次注册信息无效,须在下次理论课程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5.因信息有误无法完成注册的或注册完成后确需修改信息的,考生均须在报考期间(每天9:00-11:30,14:00-17:00)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且当次不能报考。

6.注册所选报考点,当次报考期间不允许更换,下次报考时可自主选择。

7.考生要妥善保管密码,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缴费

1.报考前,考生须熟读《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考生须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河北自考信息系统,每半天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由于自学考试按课程编场,部分考生参加不同课程考试可能需要在同一考区内跨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安排的课程。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报考受限课程,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在报考点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5.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报考成功后,“报考信息查询”结果不是参加考试的凭证。

2.公安管理学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系统在职人员。该专业为河北省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新生报考前须通过省公安厅资格审核。

3.我省有关专业和课程调整及停考相关事宜,均以公告形式告知考生,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官微,查阅相关通知、公告。

4.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已公布停考,上述专业从2023年开始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5.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和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已公布停考,上述专业从2024年开始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考,自2028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的通知》。

6.从2025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市场营销(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科技大学。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两个自考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7.从2026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经贸大学调整为河北科技大学,产品设计(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师范大学调整为河北科技大学。相关文件详见《关于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本科)和产品设计(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8.从2026年开始,我省将对现开考的44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业课程变动较大。提醒有关考生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并及时办理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

9.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从2025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按要求进行调整河北自考信息系统,最新消息!2025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公告今日发布,提醒有关考生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领会,熟悉掌握相关政策,以免影响毕业。相关文件详见《关于调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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