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简介简介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人员。包括如下四个科目:包括如下四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60分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分分))。。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考的全部科目。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考的全部科目。1999年6月1日河北房地产估价师,我国房地产评估业第一部国家标1999年6月1日,我国房地产评估业第一部国家标——《《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规范》》正式实施,对房地产估价原则、正式实施,对房地产估价原则、程序、方法、结果及评估师的职业道德都作了规范。
程序、方法、结果及评估师的职业道德都作了规范。开展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本着平开展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建设部、人事部、商务部、国务院港澳等互利的原则,经建设部、人事部、商务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同意,事务办公室同意,年年1111月月4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与香港测量师学会签署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会与香港测量师学会签署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协议书。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房地产估价师,师资格互认协议书。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房地产估价师,可以通过可以通过“互认””方式取得香港测量师资格;符合一定条方式取得香港测量师资格;符合一定条件的香港测量师,可以通过件的香港测量师,可以通过““互认”方式取得内地房地产方式取得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估价师资格。下列关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的表述下列关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的表述中,错误的是(中,错误的是(A.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协议书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协议书于年年1111日签署日签署B.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颁证大会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颁证大会于年年88月举办月举办C.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协议书签署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协议书签署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自动成为香港测量师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自动成为香港测量师D.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是内地与香港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是内地与香港最早实现资格互认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之一最早实现资格互认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之一报考条件报考条件(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8年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5年;(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6年以上相关专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4年;(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4年以上相关专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2年;(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应资格,具有10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估价实务满66年,成绩特别突出。
年,成绩特别突出。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各科目考试大纲的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各科目考试大纲的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试内容中,掌握的部分约占层次。在考试内容中,掌握的部分约占6060%,熟悉的部分%,熟悉的部分约占约占3030%河北房地产估价师,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ppt,了解的部分约占%,了解的部分约占1010%。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第一章第一章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第二章第二章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第三章第三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与政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与政策第四章第四章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五章第五章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第六章第六章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七章第七章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第八章第八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九章第九章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第十章第十章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第十一章第十一章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政策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政策第二部分第二部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第一章第一章房地产投资与投资风险房地产投资与投资风险第二章第二章房地产市场及其运行规律房地产市场及其运行规律第三章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第四章第四章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第五章第五章现金流量与资金时间价值现金流量与资金时间价值第六章第六章经济评价指标与万法经济评价指标与万法第七章第七章风险分析与决策风险分析与决策第八章第八章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第九章第九章房地产金融与项目融资房地产金融与项目融资第十章第十章物业资产管理物业资产管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第一章第一章房地产估价概论房地产估价概论第二章第二章房地产及其描述房地产及其描述第三章第三章房地产价格和价值房地产价格和价值第四章第四章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 第五章第五章 房地产估价原则 房地产估价原则 第六章第六章 市场法及其运用 市场法及其运用 第七章第七章 成本击及其运用 成本击及其运用 第八章第八章 收益法及其运用 收益法及其运用 第九章第九章 假设开发击及其运用 假设开发击及其运用 第十章第十章 长期趋势法及其运用 长期趋势法及其运用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地价评估与分摊 地价评估与分摊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房地产估价程序 房地产估价程序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第一章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 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 第二章第二章 各种类型房地产的估价 各种类型房地产的估价 第三章第三章 各种目的的房地产估价 各种目的的房地产估价 第四章第四章 房地产市场分析与项目评估 房地产市场分析与项目评估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知识 规划知识 第二章第二章 环境知识 环境知识 第三章第三章 建筑工程知识 建筑工程知识 第四章第四章 工程造价知识 工程造价知识 第五章第五章 房地产测绘知识 房地产测绘知识 第六章第六章 经济学知识 经济学知识 第七章第七章 金融知识 金融知识 第八章第八章 证券知识 证券知识 第九章第九章 保险知识 保险知识 第十章第十章 统计知识 统计知识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会计知识 会计知识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拍卖知识 拍卖知识
关于北京地区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7〕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建设部、人事部和的通知》(京职改办字〔1995〕0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7年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2017年
10月15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开卷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外,其他3个科目考试还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7月14日至7月27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2017年7月14日-7月19日
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上传照片及审核
上传照片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北京,要求: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
打印及
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下载打印《北京地区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
2017年
7月19日-7月20日
9:00-12:00
13:00-16:00
现场资格审核
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联合大学(北四环校区)7A楼
审核点地址: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惠新东桥东北)
2017年7月20日-7月27日
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审核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使用”),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北京,北京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公告,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321号)规定,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查询。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九)考试咨询电话: 。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7月6日
房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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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用书2017年用书暂未公布,请参考“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指南:考试用书”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考试用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由中国房地产估计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适合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和相关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学习,也可供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教学参考。考试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共四个科目。以下是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列表: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考试教材 教材编委 出版社 出版时间 价格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制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8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 38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42/38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 42【拓展阅读】根据历年的考试时间,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于2017年10月14、15日举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课本,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0月14日-15日。全国房地产估计师考试时间、科目名称及考试题型具体如下: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考试题型 10月14日 9∶00-11∶30 制度与政策 单选40题,多选15题,判断40题,综合分析3题 14∶00-16∶30 经营与管理 单选35题,多选15题,判断15题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课本,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用书,计算2题 10月15日 9∶00-11∶30 理论与方法 单选35题,多选15题,判断15题,计算2题 14∶00-16∶30 案例与分析 问答3题,单选3题(10小题),指错题,改错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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