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三大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区别:安监、质监、住建,附最全查询地址

二、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管理单位:质检总局)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在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系后得知,当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渠道还在建设当中,因此无法查询,建议各单位、项目部谨慎选用持该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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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管理单位: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报名

报名工种: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业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司机(限桥式起重机)、起重机司机(限门式起重机)、叉车司机。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女性≤50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无法报名),手机号,毕业证,蓝底登记照两寸电子版方可报名。

二、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要完成培训课程+模拟考试,模拟考通过后才能申请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四、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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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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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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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单位:建设部)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一、报名

报名工种: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手脚架)、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手脚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施工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物料起重机)、高空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无法报名),手机号,毕业证,蓝底登记照两寸电子版方可报名。

二、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要完成培训课程+模拟考试,模拟考通过后才能申请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四、证书样本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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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网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 , 在网站首页左下角找到“地方主管部门网站”一栏点击进入或者通过本文件所汇总的网站链接进行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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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最新信息查询平台汇总

0 1

北京市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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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天津市查询平台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公共查询”→“特种作业公共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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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上海市查询平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 ,点击 “相关行业单位”→“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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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

重庆市查询平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 , 依次点击 “建筑管理”→“安全监督”→“特种人员”;或者直接登录 :7032//list.html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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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

河北省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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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

山西省查询平台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 在线查询”→“ 特种作业人员” 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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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

内蒙古自治区查询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 依次点击 “职业技能鉴定”→“特种作业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89/Web//cert.aspx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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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黑龙江省查询平台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点击 “人员证书查询”,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询”一栏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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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

吉林省查询平台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快速通道”中点击 “吉林省建设工程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8071/.aspx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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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辽宁省查询平台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政务服务”→“质量安全”→“特种作业人员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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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山东省查询平台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政务服务面向个人中点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81///.aspx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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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江苏省查询平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建设人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证书查询”或“电子证书”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h ttp://58.213.147.243:8080///?mid=或

:7080////.aspx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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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安徽省查询平台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服务”→“信息查询”→“人员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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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浙江省查询平台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人员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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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十福建省查询平台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省内行业”→“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证书查验”→“综合查询”→“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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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江西省查询平台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江西省住建云平台” →“特种人员证书”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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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河南省查询平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公共服务”→“办事查询”→“人员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信息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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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湖北省查询平台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办事服务”→“人员资格”→“公共查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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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湖南省查询平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信息查询”→“湖南建设人力资源证书及成绩查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8083//zjt/cert/.jsp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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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广东省查询平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行业版”→“起重机械及特种人员管理”→“广东省建筑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特种人员持证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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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查询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政务服务”→“人员数据发布”→“特种作业人员核实”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8080/////.aspx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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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海南省查询平台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厅下属单位及各市县住建单位”→“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证书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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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云南省查询平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质量安全”→“特种作业人员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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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贵州省查询平台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 依次点击 “建筑工人证书查询”→“特种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8088//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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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四川省查询平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信息公开”→“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类型选择特种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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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陕西省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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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甘肃省查询平台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 “机关处室”中依次点击 “质安处”→“查询中心”→“特种作业人员” 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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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宁夏回族自治区查询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 依次点击 “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系统”→“人员数据”→“资格类”→“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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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青海省查询平台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8071////list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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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查询平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工程云平台”→“查询中心”→“人员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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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在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系后得知,当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渠道还在建设当中,因此无法查询,建议各单位、项目部谨慎选用持该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由于个别省市已经出现仿冒的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者二维码,请各单位、项目部提高警惕,严格通过以上方式登录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办理和查看相关业务,以防被骗。

四、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查询

1.国家标准平台

1.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该系统收录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1,989项。其中非采标1,350项可在线阅读和下载,采标639项只可在线阅读。现行有效推荐性国家标准35,315项。其中非采标22,481项可在线阅读,采标12,834项只提供标准题录信息。

2.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提供国内所有的国家标准(5万多)、行业标准(4万多,其中电力DL行业标准2044项)、地方标准(4万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近8万)的查阅,提供大部分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

网址:

3.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登录国家标准委官网,通过右侧通道可以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标准化业务协同系统等。

网址: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过服务入口可以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网址:

5. 中国政府网

中国政府网开通了国家标准信息查询频道,提供所有国标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查询,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及部分下载,行业及地方标准部分能提供在线阅读。

网址:

行业标准

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网址: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提供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公告,随公告提供部分标准全文的免费阅读及下载。

网址:

3.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提供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企业标准标准在线阅读及下载。

网址:

4. 生态环境部

提供1400余项生态环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全文免费阅读及下载。

网址:

5. 商务部

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85项商业行业标准可下载(页面右侧):

网址:

6.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查询系统,提供79项含强制性条文的标准文本免费阅读及770项标准题录信息的免费查询:

网址:

7.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广电总局标准信息查询系统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三大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区别:安监、质监、住建,附最全查询地址,公开237项广播电视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下载,其他标准提供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等信息:

网址:

8.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粮油标准目录:

网址:

9. 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公开466余项行业标准,可免费下载:

网址:

10.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标准全文公开系统,61项推荐性国标标准,248项推荐性金融行业标准可查询、浏览:

网址:

1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林业网,公开林业行业标准1510项:

网址:

12. 自然资源部

国土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服务平台、海洋标准化信息系统,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现行有效的自然资源推荐性标准题录信息和全文在线阅读服务,目前是三个网址,后期三个网址应该会整合成一个:

网址:

国土:

测绘:

海洋:

1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标准网提供2199条卫生标准:

网址:

14.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提供12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下载服务:

网址:

15.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体育标准化信息平台提供73项体育领域的国标和行标查询服务,其中国标可在线浏览,行标只有摘要信息:

网址:

16.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标准”板块随公告公开农业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目录,没有标准全文和下载服务:

网址:

17. 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平台

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平台,提供1155条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免费阅读服务:

网址:

18.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库,提供化工行业、石化行业、黑色冶金行业、有色行业、建材行业、机械行业、船舶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兵器行业、核工业行业、电子行业、通信行业 、化工行业、船舶行业、民爆行业、轻工行业、化工行业、石化行业、有色行业、黑色冶金行业、建材行业、稀土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船舶行业、轻工行业、食品行业、纺织行业、包装行业、电子行业 、电子行业、机械行业标准共33个项目标准。标准目录:

网址:

19. 国家铁路局

国家铁路局提供铁路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造价标准目录,没有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

网址:

2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板块规划统计栏目下设有“标准化建设”,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社会保险标准、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目录清单,部分行业标准可在线阅读,国家标准链接到了标准委全文公开平台:

网址:

21. 公安部

公安部,信息公开板块——机构分类——科信局中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告中提供公安行业标准目录,没有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

网址:#

地方标准

除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3万7千余项地方标准也正陆续公开(具体数目在不断变化)。截至目前面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的部分网址,方便大家查询。请复制到浏览器查看。

1. 北京市地方标准

1657项,可在线查看文本(IE浏览器):

2. 上海市地方标准

776项,可免费下载全文:

3. 广东省地方标准

1724项,可在线查看文本(IE浏览器):

:8089/gdzj-///open.jsp

4.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要点》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8〕9

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市处各监督室,临港监督分站,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站制定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要点

为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我站根据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并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要点。

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开工前识别和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悬挂“五项危大工程施工安全要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使用、基坑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架),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好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危大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带班及旁站要留存记录及影像资料。

5、危大工程施工完毕后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要点》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8〕9,应进行验收,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二、文明施工

1、工地围挡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外应设置不少于50%的公益广告,内容以中国梦和核心价值观为主。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佩戴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具,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卡。

3、施工现场应采取道路硬化、冲洗设施、土方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集中点,高层建筑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

5、严禁采用聚氨酯、泡沫等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夹心材料彩钢板房。

6、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要滚动播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视频。企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不少于2条带有企业文化特色的安全宣传标语。

7、食堂、淋浴间、卫生间等生活用房应符合卫生要求,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8、严禁夜间噪声扰民施工。

三、深基坑

1、基坑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基坑主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安全。

2、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3、基坑周边应按要求采取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4、基坑施工必须采取基坑内外地表水和地下水控制措施,防止出现积水和漏水漏沙。汛期施工,应当对施工现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

5、基坑施工必须做到先支护后开挖,严禁超挖,及时回填。采取支撑的支护结构未达到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支撑。

6、基坑工程必须按照规定实施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指定专人对基坑周边进行巡视,出现危险征兆时应当立即报警。

四、脚手架

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

1、钢管、扣件、顶托应进行进场检查,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钢管应涂刷黄色油漆,做防锈处理,剪刀撑应涂刷黄黑或红白相间油漆。安全网材质应符合要求。

2、脚手架基础应硬化并设有排水设施。

3、脚手架连墙件、纵横向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要求。人货电梯停层平台的连墙件不得少于2个,严禁随意拆除。

4、悬挑架首层应使用硬质木板进行水平和竖向的封闭防护。悬挑型钢超长,超重部位必须进行加固处理。悬臂阳台的承重部位应进行结构复核。

5、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固定,下悬挂安全平网。脚手架每隔三层应满铺固定脚手板。

6、悬挑式卸料平台每侧至少有两道钢丝绳,平台底部应封闭严实,且严禁与脚手架连接。

五、模板支撑

1、支模体系方案审查审批、技术交底、验收检查程序必须符合要求,严禁未经检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支撑体系投入使用。

2、后浇带两侧支模体系严禁提前拆除。

3、电梯井部位应采用型钢作为模板支撑系统基础,严禁采用钢管横挑代替基础。

4、模板支撑应按方案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纵横向水平联系杆、立杆的自由高度、边梁下的支撑等必须符合要求。

5、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前,严禁提前拆除模板支架。

六、高处作业

1、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2、电梯井、停层平台等部位的竖向防护门和烟道口等部位的水平防护必须采用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设施。

3、安全通道、作业区防护棚的防护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七、临时用电

1、必须采用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总配电室内应设应急照明,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严禁采用穿越脚手架引入,埋地设置时应在埋地电缆路径处设置方位标志。

4、配电箱箱门表面标识有配电箱名称、安全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配电箱箱门内应粘贴配电线路图。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线路颜色符合黄、绿、红、淡蓝、黄绿相间颜色规定。

5、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和选型应符合要求。

八、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施工、监理、产权、安拆等单位应对进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在“设备进场验收记录”中签字确认,设备进场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安装。

2、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进行确认并验收合格,对于地下室顶板等下部结构悬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编制专项复核加固方案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并按方案验收合格。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检验检测、联合验收、使用登记等标牌应公示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相关证件经审查审核后,公示于人货电梯操作室(物料提升机操作棚、塔吊公示栏)。

4、严禁塔吊吊斗、吊具加高加大,严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超载运行。

5、使用单位至少每隔十五日必须组织监理、产权、安拆等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章确认。维护保养合格的设备,方可继续使用。尤其是对使用年限较长,使用频率较高,设备较陈旧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应加大日常维护保养力度。每次维护保养要留存图片等影像资料。

6、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顶升加节、安装附着完毕后,必须组织监理、产权、安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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