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建筑智能化施工规范有哪些?,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OO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不明,可以结合实际施工及现场勘验情况,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冯卫华 律师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
冯律师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公司法 经济合同 刑事辩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不明,可以结合实际施工及现场勘验情况,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审判要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不明,可以结合实际施工及现场勘验情况,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案件索引
(2017)最高法民再97号-五指山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争议焦点
关于案涉工程2-4号楼阳台和入户花园按全面积计价是否适当?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2005年7月1日实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之2“术语”第2.0.16条规定,阳台为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该规范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第3.0.18条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第3.0.11条规定,建筑物外有外围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涉案工程2-4号楼原设计户型中的阳台和入户花园均为上方开放、下方使用落地金属栏杆。实际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变更调整。竣工验收的2-4号楼各房屋中阳台和入户花园均以落地铝合金窗全封闭,阳台、入户花园与客厅处于同一水平面,层高在2.20m以上。当事人在进行涉案工程价款结算及本案诉讼过程中,对于阳台等概念,均未严格对照前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规定区分使用。因此,对于涉案争议的阳台或入户花园无法简单依照前述规范中的概念涵义对应确定。在涉案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原审法院结合实际施工及现场勘验情况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3.0.11条的规定,认定阳台和入户花园应当按照全面积计算工程价款,并无明显不当。兆通公司依据相关规范中关于阳台的定义主张争议部分应按1/2建筑面积计付价款,理据不足,不予采信。
法律法规链接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学什么技能好,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提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后打的一定是工程造价,而工程造价是由工程量和工程单价组成的。因此,工程造价的组成就尤为重要。为此本律师将本人当年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造价组成(含口诀)公开如下,以便法律同仁学习研究:
注意:上图也是我们进行造价鉴定提供鉴定材料的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不明,可以结合实际施工及现场勘验情况,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同时也是我们分析建工案件造价的依据。
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上表中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已经停征,改成了“环境保护税”记录企业管理费中。
冯钟若 律师
会计师 私募基金管理人
冯律师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刑事辩护 经济合同 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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