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版).pdf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的计价定额同类项目规定的材料消耗量计算。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工程成本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工程造价指数反映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相对于某一固定时期的工程造价变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包括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指数。工程变更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索赔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复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

不可抗力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质量保证金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费用承包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利润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获得的盈利。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机械装备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消耗标准。规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篷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招标人。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投标人。

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单价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总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 计算的项目。 工程计量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 算和确认。 工程结算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 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 结算。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 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 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 后标明的总价。

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 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 预付款 在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 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 进度款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 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是合同价款期中结算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 在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价 款进行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 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 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 \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 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委托,对施工合同纠纷案 件中的工程造价争议,运用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判断和评定,并提供鉴 定意见的活动。也称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一般规定计价方式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你。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 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 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 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 作为竞争性费用。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在招标文件中 按照本规范附录的规定填写《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明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单价应计人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签约 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不予支付。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 向发包人提交甲供材料交货 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计划提供。 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如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 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变更等情况的,发 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 利润。 发承包双方对甲供材料的数量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考证含金量排行榜, 应按照相关 工程的计价定额同类项目规定的材料消耗量计算。

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购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为甲供材料的, 材料价 格应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调查确定,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外, 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 设备应由承包人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由承包人负责 采购、运输和保管。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将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 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提交发包人确认, 并负责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 证明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经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发包人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应由 承包人承担。对发包人要求检测承包人已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工程设 备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版).pdf,但经检测证明词该项材料、工程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 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 计价风险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 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 容及范围。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本规范第条、第条的规定执行。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按本 规范附录L 或填写《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合 同附件;当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按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 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 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范最新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doc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 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范最新版,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第七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 (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公共部位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外墙面施工质量;(二)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分户验收小组人员组成: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分户验收小组组长,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物业公司人员等为小组成员;已预售的商品住宅,应当有业主代表参加。

(二)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三)分户验收应根据检查内容配备相关检测工具,检测仪器应经计量鉴定合格; (四)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分户验收小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应重新组织验收;(五)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当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由建设单位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第九条 分户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分户验收方案;(二)分户验收小组成员组成;(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附表一);(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附表二);(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三);(六)分户验收小组发出的整改通知及责任方的整改报告等。第十条 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10年。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小组成员组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交付住宅时,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业主。

第十三条 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出现分户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外墙制作工程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开工竣工日期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随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一)是否按分户验收方案的全部内容进行了检查;(二)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记录;(三)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完毕;(四)实体核查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是否存在异常差异(实体核查户数为总户数的1%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且不少于3户);(五)分户验收表及分户验收汇总表中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如核查发现分户验收纪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实施,有效期至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表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总页 第页工程名称房(户)号幢单元 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序号验收项目检查内容验收结论及记录1室内空间尺寸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2门窗窗台高度、渗漏、门窗开启3楼地面、墙面和天棚裂缝、空鼓、脱层、地面起砂、墙面爆灰4防水工程外墙渗漏,屋面、卫生间等坡向、渗漏5栏杆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栏杆玻璃6采暖工程散热器、地辐热、管道安装7给排水工程管道渗漏、坡向、地漏水封、阻火圈设置、套管8电气工程插座相位、接地、控制箱配置9其它排烟气道、空调孔位置等综合验收结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人员: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物业公司验收人员:年 月 日室内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检查完毕及时签字;此表一式五份,在入户显著位置粘贴一份,建设、监理、施工、住户各存一份。

附表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总页 第页工程名称检查项目及部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序号验收项目主要检查内容验收记录及结论1外墙窗角斜裂缝墙面裂缝2楼(电)梯、通道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高层疏散外门及通道宽度公用走道净高栏杆、扶手及安装质量3地下室墙面及天棚渗漏、裂缝地面裂缝、起砂通道净高4建筑节能对照图纸检查施工质量否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综合验收结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人员: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物业公司验收人员:年 月 日注:1、公共部位检查单元划分: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各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各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2、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附表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工程名称结构及层数面积㎡建设单位开工日期总户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内容验收情况室内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于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

共验收户,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 份,验收合格户,验收不合格户。对屋面进行了24小时蓄水(2小时淋水)试验,发现屋面渗漏处 处,外窗设置淋水带 层(带)并进行了淋水试验,发现外窗渗漏 个,室内有防水要求房间进行了24小时蓄水试验 间(其中卫生间 间,厨房 间,阳台 间),发现渗漏 间。公共部位共验收公共部位个检查单元(其中外墙 个检查单元,楼(电)梯、通道 个检查单元,地下室 个检查单元),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位)》份,验收合格个检查单元,验收不合格个检查单元。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施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年 月 日说明: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范最新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doc,公章为法人章。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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