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造〔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2022)强制性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调整,涉及民用建筑计算建筑面积时,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与本通知附件规定不符的条款同步停止执行。
附件:民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民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面积应按建筑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总建筑面积应按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
三、室外设计地坪以上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地下建筑面积。
四、永久性结构的建筑空间,有永久性顶盖、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1.有围护结构、封闭围合的建筑空间,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无围护结构、以柱围合,或部分围护结构与柱共同围合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柱或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无围护结构、单排柱或独立柱、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2023学什么技能好,关于调整民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4.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无柱、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不封闭的建筑空间,应按其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五、阳台建筑面积应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算;当阳台封闭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2023,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下列空间与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小于2.20的建筑空间;
2.无顶盖的建筑空间;
3.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配)件;
4.建筑出挑部分的下部空间;
5.建筑物中用作城市街巷通行的公共交通空间;
6.独立于建筑物之外的各类构筑物。
七、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应按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八、功能单元使用面积应按功能单元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计算。
九、功能单元建筑面积应按功能单元使用面积、功能单元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功能单元内阳台面积之和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2005年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doc
分类:未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本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
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2005年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doc,邮政编码),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胡晓丽王彭林徐金泉王海宏李艳海白洁如徐佩清李学范朱连1总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门斗在建筑物出人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飘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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