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和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安监发〔2018〕152号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和安全可靠,现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1月13日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和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

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有效监督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综合行业管理工作。

地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职权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

乡级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应当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等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八条 积极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鼓励实行“建养一体化”模式,加强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

第九条 坚持因地制宜、生态环保的原则,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推行集约化建设、标准化施工、工厂化生产、信息化管理,鼓励小型构件商品化,推进农村公路现代工程管理。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

项目业主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负总责,应当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目标,落实专人负责质量管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加强对关键人员、施工设备等履约管理,组织开展质量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

项目业主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签订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条款,并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对农村公路勘察、设计质量负主体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

设计单位应当做好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和后续服务工作,并在交工验收前对工程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农村公路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设立项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检验、技术交底和岗位培训,建立完整、可追溯的施工技术档案。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对农村公路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要求开展质量评定工作,在项目交工验收前向项目业主提交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代建的,可由代建单位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监理组,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开展施工质量检测工作,可通过设立工地试验室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实施。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按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方式组织实施。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自检结果进行抽检复核或者检测见证。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检测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能力等级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承担。

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检测规范规程开展检测工作,对检测数据及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应当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保存工程档案资料,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

第三章 质量监管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上下协调、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职责。

第十九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部、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政策,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督导、抽查和考核,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

第二十条 地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权限,全面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主体责任,贯彻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工作要点,落实责任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规范从业单位质量行为,加强质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组织项目验收。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业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可采用巡视检查、突击检查、专项督查和双随机等方式,重点加强从业单位执行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从业单位关键人及关键设备到位情况、影响工程安全耐久的关键部位和关键指标、试验检测工作、工程档案管理等抽检抽查。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质量检测工作,通过组建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抽检。

倡导能力等级高的检测机构对服务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抽检的检测机构开展技术帮扶,提升基层监督检测能力水平。

第二十四条 鼓励聘请技术专家、组织当地群众代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群众质量监督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将群众质量监督员纳入公益性岗位。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对质量问题频发、质量形势严峻的地区,或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开展质量约谈或者挂牌督办,督促落实质量责任。

第四章 质量管控要点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针对农村公路特点和薄弱环节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加强质量关键环节的把控。

第二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加强沿线地质调查勘测和老路结构技术评价,针对质量薄弱环节开展设计。

对于老路改造或者加宽项目、特殊地质和水文条件的路基和桥涵结构、地质地形限制路段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应当加强有针对性的设计,明确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地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职权,加强对设计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设计源头质量。

第二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定对水泥、钢材、沥青、砂石等原材料进行进场检验检查。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加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复核验证学什么技能好,确保配合比设计满足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第二十九条 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实行首件工程制。

施工单位应当通过首件工程,完善施工工艺,确定施工技术参数和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工程质量技术要点交底应当覆盖到一线作业人员。

第三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质量信息,包括从业单位及质量监督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工程质量目标,主要原材料种类,路面混凝土及结构层混合料配合比,路面厚度、宽度、强度等关键质量指标,项目验收结果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应当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者投入使用:

(一)路基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路面施工;

(二)路面基层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路面面层施工;

(三)桩基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上部工程施工;

(四)预制构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安装施工;

(五)交通安全、防护、排水等附属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验收。

对于非封闭施工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完善交通组织措施,加强对工程成品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开展验收,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按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简化程序开展验收。

第三十三条 省级、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纳入农村公路考核范畴,重点加强对质量监管机制运行及履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状况、项目验收工作等考核。考核结果可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补助、“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等相挂钩。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进行信用记录,建立完善从业单位及其负责人质量诚信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推动质量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招投标和行业监管中的应用。有关信用信息记录应在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共享。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原交通部发布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4〕370号)同时废止。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信雪晖局长调研督导交通运输重点工作

5月17日—19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信雪晖先后深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牙克石市3个旗市,实地调研督导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安装、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生产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负责人董洁滨参加调研。

——重点公路项目建设

在国道111线腾克至甘河农场、甘河农场至大杨树2个公路项目施工现场,信雪晖实地查看了项目征拆难点、控制性工程、收费站和养护工区房建及附属设施建设推进情况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详细了解了项目进度、质量监督、施工安全、投资完成等情况,并现场研究了限时解决征拆难点问题、保障项目全段落正常施工的工作方案。

信雪晖强调,一是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坚决贯彻全市扩大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暨重点项目推进落实会议、全市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不断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统筹协调施工设备和建设用料的储备,千方百计加快施工进度。二是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前做好施工黄金期的准备工作和保障措施,完善雨季施工以及应急防汛措施,坚决杜绝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作风整治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秀。同时,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安装

在国道332线加格达奇至阿里河段公路齐奇岭服务区、国道111线尼尔基至大杨树段公路大杨树北服务区,信雪晖实地查看了服务区站场建设环境、充电桩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外线电力建设等情况,听取了服务区管理单位关于充电车位规划、充电设施建设、电力安全保障等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以上两个服务区充电设施安装流程、验收及投入运营时间等工作进度,并对服务区践行双碳目标、助力绿色交通转型给予了高度评价。

信雪晖强调,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安装工作,是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和低碳出行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充分彰显交通运输系统使命担当,切实履行服务公众的社会责任。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绿色交通体系的重要支撑,是人民群众采用新能源汽车低碳出行的有效保障。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工程之一,既关乎我市经济发展又关乎民生改善。要牢牢把握好充电桩建设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既要立足当下也要放眼未来,坚持以适度超前为原则,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加强配合,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及推广,推动充电桩成为“便民桩”,为迎接旅游旺季、服务游客绿色低碳出行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我市形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旅融合路域资源“一张网”,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

在国道332线阿里河至库布春林场段公路布苏里收费站、国道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登特科收费站,信雪晖实地查看了收费站收费区、监控室、职工食堂和宿舍等,详细了解了车流量、文明服务、监控管理、现金管理、值班值守、行业文化建设等情况,并观看了《提高软实力 树立新标杆》文明服务月系列活动专题片和听取了《智慧交通 科技赋能》开发微信审验程序、引进“智慧收费机器人”专题汇报。

信雪晖对2个收费站标准化建设提升站容站貌、文明服务塑造惠民形象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收费站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单位,要始终坚持服务优先,引导干部职工立足三尺岗亭,通过细化“8+N”便民措施保证司乘人员安全快速通行,力争在服务群众中讲好收费站故事、传播好交通文明风尚。要不断凝聚职工力量,提高为驻地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本领,增强一线职工归属感和幸福感,齐心协力助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打造呼伦贝尔交通靓丽名片。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在博克图超限检测站,信雪晖详细了解该站日常运行管理、车辆检测工作流程、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及路警联合治超成效等情况,认真调阅超限运输车辆检测登记台账、行政执法工作日志等内业资料,仔细检查执法人员考勤签到、风纪风范、在岗及值班值守情况,与各岗位执法人员就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深入交流,并对24小时坚守一线的执法人员表示亲切慰问。

信雪晖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意识,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恪守廉洁底线为原则,严守纪律,文明执法学什么技能好,以实际行动助力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见行见效。二是要深化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机制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信雪晖局长调研督导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路警联合执法,以固定检测站为依托,不定期在重要路段、重要节点开展流动稽查,共同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良好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三是要准确把握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加强组织推进,确保整治实效,做到跟进安排部署到位、自查自纠查摆到位、注重实效监督到位、精心组织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细落实、取得实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生产

在G10高速公路兴安岭隧道,信雪晖细实地查看了隧道路面状况、通行保畅、安全隐患处置等情况,详细了解了隧道管护人员值班值守、日常巡查以及人员食宿情况,简要听取了2023年兴安岭隧道、扎敦河隧道养护工程开工准备、施工计划及期间车辆绕行路线安排等情况的介绍。

信雪晖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呼伦贝尔旅游旺季即将到来,车流、人流必将大幅增加,作为呼伦贝尔公路交通东西大动脉的G10高速公路势必迎来更大的安全通畅挑战。内蒙古公投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高速公路尤其是隧道等重点段落的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对影响隧道以及整个高速公路畅通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做到信息快速精准、应急处置及时稳妥,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要做好隧道养护工程开工准备和施工组织工作,联合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工程施工公告,第一时间公示封闭施工路段、绕行路线、限时通行路段、限时通行时间等内容,提前引导过往车辆尤其是特种车辆和超限运输、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顺畅通行。同时,抢抓工程进度,突出安全质量监管,确保养护工程如期完工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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