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医疗安全及不良事件的投诉和报告,接受和调处简单的投诉事宜;根据投诉受理情况和不良事件报告内容进行初步调查和分流处理。
(2)行风办
贯彻国家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政策;落实医院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对全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全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作风的培训教育。
4.人事科
负责制定人才规划和人事工作计划;做好干部管理及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执行落实国家劳资及保险政策;开展工作人员调配、考核、职称晋升、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
下设二级科室1个,离退休管理办。
(1)离退休管理办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落实离退休人员政策待遇,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活动等工作。
5.医务科
负责管理和协调全院医疗业务;落实医疗法规和核心制度;制定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医疗工作规章制度,组织院内外会诊和院内重大抢救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诊治工作。
下设二级机构2个,两非办、远程医疗会诊中心。
(1)两非办
负责管理和监督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工作;负责出生婴儿、死亡婴儿和终止妊娠手术的统计报告和按政策规定核发出生医学证明工作。
(2)远程医疗会诊中心
组织和协调上下级医院对接问诊、会诊、接诊,进行病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临床资料的实时传输和远程医疗会诊等工作;开展临床教学、手术指导、进修培训、查房等远程教育培训。
6.护理部
负责护理行政、业务、人员管理;落实护理工作发展规划;执行护理核心制度,组织开展护理培训和质量管理;及时提供护理支持服务。
下设二级机构2个:临床支持服务中心、消毒供应中心。
(1)临床支持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诊前就诊服务;临床病人服务;陪护管理培训工作。
(2)消毒供应中心
负责医疗器械和敷料的准备、清洗、消毒、灭菌、保管、供应工作。
7.科教科
负责教学、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培训等教育教学培训管理工作。
下设二级机构3个,住培办、教学办、技能培训中心。
(1)住培办
负责住培基地、专业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员招生、制定轮科计划、实施、过程管理;进行专项资金管理;院级督导、教研教改等工作。
(2)教学办
负责组织和协调研究生、本科生、实习生及临床见习教学管理工作。
(3)技能培训中心
负责技能培训中心建设、设备设施购置、安全管理工作,监控实验室教学质量,定期检查实验室、院内技能操作的运行情况,确保技能培训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8.财务科
依法实施财务管理;落实会计制度及法规;负责财务预算和决算;开展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下设二级科室1个,资产办。
(1)资产办
负责对医院的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对医院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出租出借、资产建帐建卡、资产处置、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9.审计科
负责对财务预决算与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及效益、资产购置使用、国家财经法规执行等开展内部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工程结算审计;对采购、招标相关文件、合同进行审计监督。
10.经管物价科
负责经济核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对医院经济活动、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报告;负责运营成本控制;依法监管收费价格;核发奖励绩效等工作。
下设二级机构1个,物价办。
(1)物价办
负责贯彻执行物价政策、实施价格管理,规范、指导、监督收费工作。
11.宣传科
负责统一管理宣传媒体平台,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和院内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医院文化建设。
12.医保科
负责贯彻执行医保政策,落实与选择我院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州内外各医保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谈和签定医疗服务协议;负责医保、工伤患者住院费用管理和征缴院内职工医疗、生育费用;结算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和生育津贴等工作。
13.医疗安全管理科
负责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防范、医疗救治投诉受理、调查、协调、诉讼、维护医患权益等工作。
14.院感科
负责组织和协调医院感染管理控制工作;拟定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培训预防及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医院感染进行检测、分析和实施控制措施。
15.信息科
负责信息化、网络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16.评价办
负责实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各项评审、检查的迎检相关工作;制定医院内部评审制度和评审措施,开展医院内部评审评价工作。
17.质控科
负责医疗、护理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目标、考核措施;组织开展医疗护理质理培训;负责医疗、护理病历质量控制,落实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工作。
下设二级科室1个,病案统计室。
(1)病案室统计
负责出院病案监督管理和医院临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18.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管理科)
负责传染病管理、报告,健康教育及院内职工健康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19.门诊办公室
负责门诊预约、服务改进、处方监管、坐诊医师排班、工作调度及相关统计等工作。
20.总务科
负责供电供水设施、空调、电梯、供气设备等动力设施的管理、保养及改造工作;负责消防系统工程的维护保养;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绿化、医疗、卫生、生活垃圾的处理;负责医院食堂的经营与管理;负责水电气及房屋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医院污水处理等工作。
下设二级科室1个,动力办。
(1)动力办
负责全院供电供水设施、空调、电梯、供气设备等动力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保养及改造工作。
21.保卫科
负责安全保卫、维稳综治、计划生育、消防管理、停车管理等工作。
22.设备科
负责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的申购计划;实施成本效益分析;制定和实施设备、耗材的采购计划;负责医用设备添置、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23.基建科
负责基本建设工作。负责项目争取、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施工造价管理、设计变更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医院临床业务科室共70个
临床业务科室包括:心血管内一科、心血管内二科、心血管内三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神经内一科、神经内二科、肿瘤一科、肿瘤二科 (加挂州肿瘤防治中心牌子)、肿瘤三科、呼吸内一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一科)、呼吸内二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二科)、消化内一科、消化内二科、消化内镜中心、肾病内科、血液科、老年病科、全科医学科、内分泌内科、风湿免疫内科、中医科、感染一科、感染二科、感染三科、血液净化中心、皮肤科、口腔科(颌面外科)、骨一科、骨二科、骨三科、骨四科、骨五科、耳鼻咽喉科、疼痛科、心胸外科、介入血管科、眼一科、眼二科、泌尿外一科、泌尿外二科、烧伤整形科、神经外一科、神经外二科、普一科、普二科、普三科、普四科、普五科、普六科、妇一科、妇二科、产一科、产二科、辅助生殖科(湘西自治州辅助生殖中心)、产前诊断中心、麻醉科、手术室、小儿重症医学科、新生儿一科、新生儿二科、儿一科、儿二科、儿三科、儿四科、儿童保健康复科、儿科门急诊室、急诊科、120急救中心(加挂湘西自治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牌子)、老院区门诊部。
1.心血管内一科
主要负责冠心病、胸痛为主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2.心血管内二科
主要负责高血压、胸痛为主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3.心血管内三科
主要负责心律失常、瓣膜性心脏病为主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4.重症医学科
负责对内、外科的危重症患者的监护和诊治工作。
5.康复医学科
负责对住院病人完成物理治疗、及对运动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或老年病等常见疾病的康复诊断工作。
下设二级科室1个,理疗室。
(1)理疗室
负责对需进行理疗的病人,由康复医师和技师根据病情选择康复种类,对患者进行治疗。
6.神经内一科
主要负责急性脑血管病和神经重症为主的神经系统疾病的诊治。
7.神经内二科
主要负责各种神经内科疾病的诊治。
神经内科下设二级机构共2个,高压氧、脑电肌电图室。
(1)高压氧
负责对需高压氧治疗的病人进行诊治,对高压氧相关仪器设备的安全、检修和保养工作。
(2)脑电肌电图室
负责通过脑电肌电图相关仪器口腔门诊安全管理,按照脑电肌电设备操作规程,对病人进行脑电肌电检查和诊断工作。
8.肿瘤一科
主要负责头颈部肿瘤的诊断与治疗。
9.肿瘤二科(加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肿瘤防治中心牌子)
主要负责胸部肿瘤的诊断与治疗。
10.肿瘤三科
主要负责腹部盆腔肿瘤的诊断与治疗。
肿瘤科下设二级机构,放疗室。
(1)放疗室
负责通过放疗相关设备仪器对需要放射治疗的病人进行放射治疗。
11.呼吸内一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一科)
主要负责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及呼吸衰竭为主的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12.呼吸内二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二科)
主要负责呼吸系统疾患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呼吸科下设二级机构,支气管镜室。
(1)支气管镜室
负责通过支气管镜设备,对支气管方面的疾病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
13.消化内一科
主要负责胃肠道疾病为主的消化系统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14.消化内二科
主要负责肝胆胰疾病为主的消化系统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15.消化内镜中心
通过胃镜、肠镜对消化系统疾病进行诊断及手术治疗。
16.肾病内科
负责泌尿系统疾病的内科诊断与治疗工作。
17.血液科
负责血液系统疾病的内科诊断与治疗。
18.老年病科
负责老年性疾病内科诊断与治疗以及老干部的健康保健工作。
19.全科医学科
为患者提供初级医疗保健、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整体性的治疗和指导,并承担全州全科医师的多层次培训。
20.内分泌内科
负责内分泌系统疾病的内科诊断与治疗。
21.风湿免疫内科
负责风湿免疫相关性内科疾病及长期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22.中医科
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负责各类慢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23.感染一科
主要负责传染性肝炎、梅毒、HIV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的疾病;伤寒、菌痢、霍乱等消化道传染病;其它非呼吸道传播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协助配合对发生重大公共传染病的出诊救治工作。
24.感染二科
主要负责各种结核病及其并发症的诊断、治疗、介入治疗、康复等工作。
25.感染三科
主要负责感染病重症监护病房,兼顾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急性突发传染病的诊断、治疗等工作。
26.血液净化中心
负责对各种原因导致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的进行血液净化治疗。
27.皮肤科
负责皮肤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28.口腔科(颌面外科)
负责口腔颌面部及上颈部的外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29.骨一科
主要负责关节疾病与骨病的外科诊断与治疗工作。
30.骨二科
主要负责骨盆下肢骨科等相关疾病的外科诊断与治疗工作。
31.骨三科
主要负责骨科等相关疾病的外科诊断与治疗。
32.骨四科
主要负责脊柱相关外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33.骨五科
主要负责对小儿骨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手术及护理工作。
34.耳鼻咽喉科
负责耳、鼻、咽、喉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35.疼痛科
负责各种原因导致的肌肉、关节的急性或慢性疼痛的镇痛治疗。
36.心胸外科
负责心胸外科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37.介入血管科
负责外周血管外科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综合介入、神经介入手术等工作。
38.眼一科
主要负责眼底、视神经等眼科相关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39.眼二科
主要负责角膜、玻璃体、晶体等眼科相关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
40.泌尿外一科
主要负责上尿路为主的泌尿系统疾病的外科诊断与治疗工作。
41.泌尿外二科
主要负责下尿路为主的泌尿系统疾病的外科诊断与治疗工作。
42.烧伤整形科
负责对烧伤病人的救治,皮瓣移植术,重度吸入性损伤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43.神经外一科
主要负责颅脑外科系统疾病与急性颅脑外伤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44.神经外二科
主要负责脑血管性疾病的外科诊断与治疗,急诊颅脑外伤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45.普一科
主要负责胃肠、急腹症、血管外科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46.普二科
主要负责肝脏为主的相关肝胆外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47.普三科
主要负责乳腺、甲状腺外科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48.普四科
主要负责肛肠、基本外科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49.普五科
主要负责小儿普外科、腹壁、疝外科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50.普六科
主要负责肝胆管结石病以及损伤性胆管狭窄等为主的肝胆外科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51.妇一科
主要负责对妇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52.妇二科
主要负责对妇科肿瘤为主的妇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53.产一科
主要负责妊娠24周后及产后42天高危妊娠产褥期的产妇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54.产二科
主要负责妊娠24周后及产后42天的普通妊娠产褥期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产科下设二级机构1个,产房。
(1)产房
主要负责产妇平产接生、剖宫产手术接生、产程观察、催产、引产等工作。
55.辅助生殖科(对外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辅助生殖中心)
为孕妇提供产前诊断,对不孕、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生殖器官畸形、引产、先兆流产等患者进行诊断治疗与指导工作。
56.产前诊断中心
负责女性产前与生育相关项目的检测与技术指导。
57.麻醉科
负责完成手术病人的麻醉及相关工作。
下设二级机构1个,复苏室。
(1)复苏室
主要负责复苏病人的全面监测和有关治疗。
58.手术室
负责外科系统需手术的病人的手术安排与相关配合工作。
59.小儿重病医学科
负责对12岁以下患儿各种原因引起小儿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60.新生儿一科
主要负责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新生儿呼吸衰竭为主的新生儿病患监护与诊治工作。
61.新生儿二科
主要负责新生儿感染和败血症的综合治疗以及其他新生儿危重症的监护、诊断、治疗工作。
62.儿一科
主要负责对神经系统疾病、肾病、风湿免疫性疾病、手足口病、PICU、心衰、内分泌等疾病患儿的诊断与治疗。
63.儿二科
主要负责对血液、消化、心血管及部分呼吸系统等系统疾病患儿的诊断与治疗。
64.儿三科
主要负责对乙、丙类传染病患儿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65.儿四科
主要负责小儿手足口病,小儿麻疹,小儿流行性腮腺炎等感染疾病(传染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66.儿童保健康复科
负责脑瘫患儿的康复治疗,小儿生长发育的监测,小儿合理喂养的指导,小儿传染病的预防等。负责小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发育迟缓、运动障碍、脑瘫、脑积水、颅内出血恢复期、脑炎恢复期、颅脑外伤恢复期、中枢性协调障碍、臂丛神经麻痹、遗传代谢病、肌肉病、先天性马蹄内翻足、先天性斜颈、孤独症、多动症、矮小症、性早熟、肥胖症等的治疗。
67.儿科门急诊室
负责对急诊患儿及儿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急重症的抢救。收治就诊的儿科门诊急诊留观病患。
68.急诊科
负责成人急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急重症的抢救。收治就诊的门诊急诊留观病人。
69.120急救中心(加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做出应急反应口腔门诊安全管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网站首页,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完成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救援指令性任务学什么技能好,承担市区内出诊接诊危急重症病人。
70.老院区门诊部
负责老城区的内科慢性疾病综合性门诊;协作医院体检科做好体检发现的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三)医技科室共15个
医技科室包括:药剂科、检验科、普放科、CT室、核磁共振室、核医学科、输血科、超声诊断科、病理科、心功能检查科、营养科、健康管理中心、口腔科门诊、医学美容科、介入中心。
1.药剂科
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下设二级机构2个,临床药学中心、静配中心。
(1)临床药学中心
主要负责药物监测、临床合理用药、药物咨询等服务工作。
(2)静配中心
主要负责全院临床科室静脉药物的集中配置、混合、检查、分发管理工作。
2.检验科
负责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的血液、体液、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分子诊断学,遗传病学等检验项目。
3.普放科
负责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普通影像检查及危重患者床边放射检查工作。
4.CT室
负责CT医学影像诊断、CT介入。对全身各个系统、如骨关节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等的疾病能进行精准的影像学诊断。
5.核磁共振室
主要负责头颅、脊柱(髓)、腹部、盆腔、四肢及骨关节等全身各部位检查。是中枢神经系统、软组织、软骨、韧带等器官及病变的首选检查方法。
6.核医学科
负责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的放射性核素检查、诊断、治疗工作。
7.输血科
负责各种血型的血液及血液成分的供应、发放交叉配血,为住院病人提供24小时供血工作。
8.超声诊断科
负责门诊和住院病人的彩超、床旁B超及各类探头全身超声检查、超声引导下穿刺诊断或治疗工作。
9.病理科
负责常规病理切片诊断、石蜡或冻快快速切片诊断、细胞学诊断,病理尸体解剖诊断等工作。
10.心功能检查科
负责门诊和住院病人的心内电生理检查满足临床诊断,提供每天24小时的全天服务。
11.营养科
负责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代谢病的患者通过营养检测和评价进行营养诊断,并使用药品或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对患者进行营养治疗的业务科室。
12.健康管理中心
负责完成大型的健康体检工作,如征兵体检,高考体检,各行政单位、企业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等相关工作。
13.口腔科门诊
口腔门诊设置口腔内外科、口腔矫形及口腔修复等专业,负责牙体牙髓病、牙周病、(显微)根管治疗、口腔粘膜病、拔牙、各类错颌畸形矫治、各类义齿(含烤瓷义齿、种植义齿)及牙齿美白等疾病的诊疗。
14.医学美容科
负责开展整形美容相关工作。
15.介入中心
承担着全院临床科室的介入诊疗手术任务,主要担负神经介入、心血管介入及肿瘤外周血管疾病的介入诊疗工作。
二、中层干部职数
内设科级领导职数共324名,其中正科级职数107名,副科级职数221名。工会副主席、女工委主任及副主任按工会相关规定选举产生,并按工会章程设女工委、经审委。为加强精准扶贫和实施医疗对口帮扶工作,设立院扶贫办,为副科级内设机构,挂靠院工会统一管理。其他中层干部按干部选拔相规定及程序选拔。具体职数见附表。
附件:1.行政职能科室机构设置
2.临床医技科室内设设置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
行政职能科室机构设置
序号
科室
(正科级)
副科级
班组
正科级
职数
副科级
职数
享受副科级待遇
备注
院长办公室
安全生产办
2个享受副科级待遇
应急办
法制办
综合档案室
车队
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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