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具体办法按《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的暂行规定》执行。具体办法按《广西师范大学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批准。新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超过一周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报到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伪造证件、伪造学历及循私舞弊行为者,经学校核实后取消学籍。

第三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脱产学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方可推迟到下一次参加脱产学习的时间,但必须按时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条 凡经入学复查合格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交费后予以注册,取得学籍,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建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档案。脱产学习期间每学期开学时,要持研究生证按时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7天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考勤与纪律

第五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脱产学习期间,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假期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准而缺席者,均作旷课论处,每门课程旷课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考查)。

第六条 对无故旷课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根据情节轻重和认识错误的态度进行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脱产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因特殊情况须请事假,应由本人写请假报告,凡请假3天以内者,由指导教师或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学院备案。请假3天以上者考证含金量排行榜,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学院批准。研究生因病请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不按期返校或擅自离校,逾期一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考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第三章 转学与转专业

第九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允许转学和转专业。

第四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脱产学习期间,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校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证明需要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同意,研究生学院批准后休学。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累计不得超过一学年。休学满一学年仍不能复学的,作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 因病休学期满,如已恢复健康,应在学期结束前向所属学院申请复学,并附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经学院领导同意,报研究生学院批准,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五章 退学

第十二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脱产学习期间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二)脱产学习期间,事假累计超过50学时,无故旷课累计超过20学时以上者,经学校批准,作退学处理;

(三)培养单位经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四)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以及其他疾病不能再继续学习者;

(五)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第十三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我校一般不受理其自费出国留学申请。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学,学校发给退学证明。

第六章 提前答辩与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五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脱产学习者为2年,在职学习者一般不超过4年。在职学习者经两年以上的学习,提前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已完成学位论文,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同意,研究生学院审批,可申请提前进行论文答辩。具体办法按《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一般不得延长,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学院领导同意,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

第十七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参加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对于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学校予以奖励和表扬。具体办法按《广西师范大学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对违规、违纪、违法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具体办法按《广西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办法》执行。

第八章 学位授予

第十九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的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经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第二十条 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归档工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奖励、处分、论文答辩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关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学院

二00六年三月十日修订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3所高校之一。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在职教职员工240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近人,硕士生6500人考什么证赚钱多,博士生260多人,各类留学生近1700人,成人教育学生2万多人。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1个,80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软件工程、体育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6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软件工程、美术学)跻身全国前40%,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获B+档,排名进入全国前20%。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2021年,欢迎您报考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一)公开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广西师范大学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

(二)申请考核。具体事项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见附件2)和相关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2021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科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软件工程();

(三)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见附件3)和相关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2021年实行硕博连读制的学科有: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软件工程()。

三、招生人数

广西师范大学6个一级博士点拟招收120余名(各学科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招生专业目录),拟招生数含以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的人数,实际招生数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综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和学科实际确定。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通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在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四、学制

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含休学和保留入学资格)。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 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2. 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体时间以广西师范大学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4.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考生在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注:2021年“思政骨干计划”招生的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共招收6名考生,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方向4名,党建方向2名。

(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下称“高校思政课教师”)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在内的三种方式,均须在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3月21日。

(三)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21日。

(四)报名要求: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先行注册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网上说明和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考生应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报名号。

注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在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提交后不能再更改;

注2: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注3: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必须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选项;

注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请选择“T-特需人才专项”选项。

2.缴交报考费。初试报考费:240元/人,考生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完成网上支付,未按要求完成支付,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支付报名考试费后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符合参加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

3.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盖章电子扫描版(见附件4)。复试名单公布之后,需在复试之前将以下所有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整理并提交或邮寄(建议用 EMS 或顺丰,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到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件及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在复试阶段审核),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1)《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3)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交验)和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结果;

(4)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

(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交验);

(6)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体检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3个月内有效);

(7)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仅提供目录即可);

(8)公开招考考生还需提供《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其他材料:报考“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需上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还需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登记表》;报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需提交《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申请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需按相关培养单位实施细则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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