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知识,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全文

2006年10月31日发布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中房学[2006]15号)同时废止。【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全文)】相关文章:关于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的通知08-27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介绍08-10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出题规律10-10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公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第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应当佩戴标有其姓名、注册号、执业单位和照片等内容的胸牌(卡),注重仪表、礼貌待人,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接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利用虚假的房源、客源、价格等信息引诱客户,不得采取胁迫、恶意串通、阻断他人交易、恶意挖抢同行房源客源、恶性低收费、帮助当事人规避交易税费、贬低同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未经信息接收者、被访者同意或者请求房地产经纪人知识,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全文,或者信息接收者、被访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房源、客源信息,不得拨打其电话、上门推销房源、客源或者招揽业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采取在经营场所外放置房源信息展板、发放房源信息传单等方式招揽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不得影响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有损房地产经纪行业形象。

第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招揽、承办下列业务:

(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交易的房地产和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的经纪业务;

(二)违法违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的房地产经纪业务;

(三)明知已由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独家代理的经纪业务;

(四)自己的专业能力难以胜任的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优先选用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制定的示范文本;不选用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接代办房地产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应当与委托人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第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地产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地产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地产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地产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经交易当事人书面同意。

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和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实地查看房屋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了解委托人的购买资格房地产经纪人知识,询问委托人的购买(租赁)意向,包括房屋的用途、区位、价位(租金水平)、户型、面积、建成年份或新旧程度等。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房屋钥匙等物品。

第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每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选派或者由委托人选定注册在本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员为承办人,并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载明。

第二十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由承办该宗经纪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并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在自己未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等业务文书上盖章、签名,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不得以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发布的房源信息中,房屋应当真实存在,房屋状况说明应当真实、客观,挂牌价应当为委托人的真实报价并标明价格内涵。

房地产经纪人知识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捏造、散布虚假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得操控或者联合委托人操控房价、房租,不得鼓动房地产权利人提价、提租,不得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根据委托人的意向,及时、全面、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业务进行过程中的订约机会、市场行情变化及其他有关情况,不得对委托人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及时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报告业务进展情况,不得在脱离、隐瞒、欺骗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情况下开展经纪业务。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尽职调查标的房地产状况,如实向承购人(承租人)告知所知悉的真实、客观、完整的标的房地产状况,不得隐瞒所知悉的标的房地产的瑕疵,并应当协助其对标的房地产进行查验。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诱骗或者强迫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不得阻断或者搅乱同行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地产交易,不得承购或者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地产,不得将自己的房地产出售或者出租给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委托人。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宣传、说明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如实申报成交价格是法律规定;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地产交易税费、多贷款等目的,就同一房地产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不得为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提供便利;不得采取假赠与、假借公证委托售房等手段规避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规定,保障房地产交易资金安全,不得侵占、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

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交易当事人约定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在隐瞒或者欺骗委托人的情况下,向委托人推荐使用与自己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担保、估价、保险、金融等机构的服务。

第三十条 佣金等服务费用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费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或者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在未对标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增配家具家电等投入的情况下,不得以低价购进(租赁)、高价售出(转租)等方式赚取差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但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房地产经纪服务未完成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可以按照房地产服务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经纪服务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转让或者与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经纪业务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合作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合作双方约定分配佣金。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对已成交或者超过委托期限的房源信息,应当及时予以标注,或者从经营场所、网站等信息发布渠道撤下。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记录制度。执行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如实全程记录业务执行情况及发生的费用等,形成房地产经纪业务记录。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其他服务合同、房地产交易合同、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地产经纪业务记录、业务交接单据、原始凭证等房地产经纪业务相关资料。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等房地产经纪业务相关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应当妥善保管委托人的信息及其提供的资料,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其公开、泄露或者出售给他人。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房地产经纪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房地产交易当事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纠纷。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指导、督促房地产经纪人员及相关辅助人员认真遵守本规则。

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对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行为承担责任,发现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进行制止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则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06年10月31日发布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中房学[2006]1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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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经纪人证书这个问题,这我就有话要说了,毕竟也是持证上岗两年的“老学长”了。从我21年考完试一直到现在,考试基本上就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所以考试的学习方法不管是什么时间都是可以通用的,下面我讲的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一定要点赞收藏好。闲话不多说,先上一波我的考试成绩:

在哪里考?

一、了解房地产经纪人证

别稀里糊涂的,考试先了解好这个证是什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又叫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是纳入国家专业人员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证书,一共有两个等级:初级——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中级——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如果考下这个证书,相当于在房地产行业多了一个专业技能。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基本上不会发生什么改变,每年都是一样的,如图:

考房地产经纪人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报名时间一般在考前一个月发布公告,公告发出才能进行报名(PS:不要等到报名才准备考试,提前3-6个月就准备好)。

考房地产经纪人

2、考试地点:

上半年只开放试点城市,23年的分别为:北京、天津、石家庄、大连、上海、南京、杭州、济南、武汉、长沙和重庆,每年会有所不同。下半年是全国统考,一般来说固定在省会城市,有个别的省还会单独列出一些城市作为考点,到时候可以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官网查看具体公告。

3、考试内容: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每科1个半小时,分为多选题和单选题,满分120分,72分及格;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有单选、多选和综合分析题,满分150分,90分及格。

两个证书考试形式都是机考,都是客观选择题。

怎么考?

一、复习

了解完考试,那接下来就要开始准备复习了。我考的是经纪人的,所以主要是介绍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协理我也没有考过,所以想问协理证书的我就无法给你们提供帮助了,这就实在不好意思。

但是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不管是报考协理,还是报考经纪人,都需要进行基础知识点的学习,我有的同行考的就是协理证书,虽说要比经纪人简单一些,但听他们说不好好准备也不是这么好通过的。

考房地产经纪人

在这里也顺便插一句,如果各位伙伴靠下来了协理证书,之后满足条件了还是要记得去考一个经纪人资格证书,毕竟中级的含金量要大一点,一般来说别家公司想要租借都是先找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

你听我说,我一定要强调,考证书呢没有什么捷径的!一定要看书和刷题!!!靠蒙的话,机会很渺茫,教材、题库、真题、考点总结、押题卷、答题技巧,你一样都不能缺。

(一)备考时间:

最佳的备考时间是3-6个月,根据每个人的学习能力而定,学习能力不太好的建议从现在开始就准备明年上半年的考试了,大家都是需要工作的,也不可能一天到晚都在看书,所以只能提前准备,越多时间越好,多多利用平时的一些碎片化的时间去学习,这样考试的通过率才能提高。

(二)备考必需:

1、看书——中房学官方指定教材

教材是必须要准备的,不看书就算天天刷题也理解得不会很透彻,我建议是买官方的用书,官方教材可信度要高,是完全根据考试大纲来编制的,讲的内容都比其他的要详细,所以我的建议是要购买官方的书,我之前也是用的官方的,比较靠谱。

2、刷题软件——房考刷题

上班党天天随时都在跑外勤见客户,所以手机里需要必备一个刷题软件,刷题软件的优点就是可以随时随地学习,不受限制,不管是上班还是休息,它都能帮助我们去学习,这一点是做纸质练习题完全做不到的。

考房地产经纪人

我以前用的是《房考刷题》,这个软件用的人也很多考房地产经纪人,基本上我身边同事包括一些同行只要是考证的都会在里面刷题,它里面的题库量很大,有往年的真题这些,最主要的是还有押题卷,每年都会压中70%-80%的考点,我能通过考试,也是最后考试的那一个星期就主攻押题卷,而且错题解析也是非常全面的,基本上一道题能考到的知识点是全讲到位的。

当然,我是用过之后也是顺利通过了考试,感觉很不错所以才分享给大家,毕竟现在的题库都太杂乱了,我也找过不少的题库,感觉都没有找到什么太好的,要么是太贵要么是太次,最后还是经过同事的推荐才找到的这么一款软件,用下来感觉也就这款好用一点。

3、网课——小破站、某音

网课呢个精讲的这些课程都是需要购买的,所以我在这里只是作参考,在小破站里面可以搜到一些老师讲的基础课,但是内容不是太多,只是帮助打一些基础,有预算的可以选择购买网课,没有的就不必要了,花费也是很大的,就只看书+刷题,只要是学习的时间足够的话,通过是基本没什么问题的。

4、开始复习——制定学习计划(以3个月为参考)

复习顺序建议《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济业务操作》。

四个科目,每个科目在10天时间先通读完一本书,差不多也就是一天学习1个章节,工作再忙也要留2个小时学习时间,如果休息时间够的话,那就越多学习时间越好,所以从现在开始备考,学习时间就会很多,6个月时间的话,20天学习完一般书也足够,学习的同时要注意一定做好笔记。

考房地产经纪人

在把基础理论学习完之后,开始准备强化阶段,这个时候就是重点学习之前不懂的或有疑问的知识点,就要把之前学过的内容重点的地方全部进行一个系统化的学习,这个时候就要细分到每一个知识点,主要是不太理解的知识点,举个例子,像房地产业法律法规相关制度政策、市场调控政策、房地产税费问题考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在哪里考?怎么考?,还有涉及到计算题这些不懂的重要知识点,就要单拧出来重点学。

看书的同时要注意,刷题练习不能落下,一边看书一边刷题,是配合复习的,学完一章做一章,学完一科做一套试卷,这样来的。

比如我今天学完了《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第一章,就点开题库里的《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第一章去做练习,这样才会起到一个巩固强化的效果。

考房地产经纪人

休息时间也不要浪费,像中午的休息时间,做20分钟或40分钟的题,然后午休个20分钟差不多了,上下班路上都可以点开《房考刷题》刷一刷,考试不是考嘴说的,而是真正的靠量积累出来的,什么也不做就去裸考,我不能说的太绝对,但是很多是考不过的。

还有啊,什么2天3天的速成法别抱幻想了,你如果不是考过试或者是真的记忆能力很强的话,就别信这些了,老老实实看书刷题吧,最起码1个月的学习时间要有吧,真有这种方法除非再过20年科技发达了,把知识直接输送到脑子里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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