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隆重上线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收录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发布日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涉及98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614条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实施指南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书号:978-7-5170-4450-5

定价:98元

内容简介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也是政府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技术依据。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直接涉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且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收录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发布日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涉及98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614条强制性条文。

本指南可供水利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使用。

前 言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也是政府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技术依据。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直接涉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且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

实践证明,《强制性条文》自2000年实施以来,对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水利标准化体制改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水利工程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不断推进,水利部于2012年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水国科〔2012〕5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出了具体规定。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从2012年12月开始,制定强制性条文的工作机制由从批准颁布的现行标准中摘录、集中审查、汇编发布的工作方式,调整为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与修订的送审、报批阶段,明确规定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审定的要求,并要求在出版发行的标准文本中用黑体字标识。将强制性条文审查、审定的关口前移,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强制性条文制定机制,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和监督检查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方便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在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的指导下,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写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本次汇编收录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发布日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包括未修订标准和新制定与修订标准,未修订标准以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中相应的强制性条文为依据,新制定与修订的标准以近期批准颁布的标准中明确用黑体字列出的强制性条文为依据。2016年版《强制性条文》是以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篇章框架为基础,其章节内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水利行业标准和其他行业标准排序,同级标准按照标准顺序号排序。2016年版《强制性条文》,共涉及98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614条强制性条文。在2016年版《强制性条文》的编制中,得到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等部门的指导,以及有关专家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示谢意。

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过程中,应注意将强制性条文与所摘录标准结合使用,避免断章取义;当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在标准修订后发生变化时,应按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还应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反馈至我院, 传真:,E-mail:。

组织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编制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北京川流科技开发中心

《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实施指南

书号:978-7-5170-4452-9

定价:98元

内容简介

为了方便建设各方理解和掌握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合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水利部水电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编写了本指南。

本指南对2016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条文内容结合实际工程经验进行了摘编说明,阐述了作为强制性条文的缘由,针对条文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编写了检查要点和方法,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案例分析。

本指南可供水利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使用。

前 言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直接涉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且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强制性条文的发布和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隆重上线,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也是政府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技术依据。

经过十几年的实践证明,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水利标准化体制改革。随着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不断推进,水利部于2012年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水国科【2012】546号),对《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为了方便工程建设各方理解和掌握强制性条文以及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编写了《(2016年版)实施指南》(简称《实施指南》)。本书以2016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为依据,在2010年版《实施指南》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地补充和修订,与201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相比,主要变化有:取消了水文预报、工程规划与水力计算、水力机械、混凝土防渗墙、沥青混凝土防渗墙等节内容,取消了单项工程一章,简化了混凝土工程一章,增加了疏浚与吹填一节。2016年版《实施指南》共涉及98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共有614条强制性条文。

本实施指南编写过程中,还参考了2004年版和2010年版宣贯辅导教材、相关技术标准条文说明、其他行业强制性条文宣贯教材等资料,结合实际工程经验对条文进行了摘编说明,阐述了作为强制性条文的缘由,针对条文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编写了检查要点和方法,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案例分析。

在本实施指南的编写中,得到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等部门的指导,以及有关专家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示谢意。鉴于标准化及强制性条文管理机制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同时编写者水平有限,本书编写中难免有不足或不当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深表感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联系方式:(传真),(E-mail)。

编写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北京川流科技开发中心

购书电话:

关于 水电传媒

“水电传媒”微信平台旨在与书友分享水电动向、互动消息、图书出版进程、书友线下活动等新鲜资讯。

建筑工程规范大全,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2009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随着科研、设计、施工、管理实践中客观情况的变化,国家工程建来自设标准主管部门不断地进行标准规范制订、修订和废止的工作。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我社将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的变更情况,适时地对《大全》缩印本进行调整、补充,以飨读者。

鉴于上述宗旨,我社近期组织编辑力量,全面梳理现行工程列阻传星游烈巴话棉响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照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并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读者意见的基础上,对设360百科计、结构、施工三本《大全》的2005年修订缩印版进行了调整、补充。新版《大全》重派着实敌宜克边杨新划分了章节并进行科学排序,更加方便读者检索使用。

《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共收录标准规范142本。

建筑工程规范大全

《现行建筑结构规范大全》共收录标准规范99本。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共收录标准规范163本。

为使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规范条文,我社同时推出与对概在吃三本《大全》配套的《条文说明大全》。因早期曾有少量的标准未编写过条文说明,为便于读者贵路民围华由推怀施对照查阅,《条文说明大全现娘占面害义老讨乐月调》中仍保留了《大全》的目录某独了至呀束很机花研振,对于没有条文说明的标准,目录中标为”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建筑工程规范大全,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2009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由于标准规范处在一光住家卫候格号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中,而且出版社受出版发行规律的限制,不可能在每次重印时对《大全》进行修订,所以在全面修订需电排预办妈必向前,《大全》中有可能出现某些标准规范没有替换和修订的情况。为使广大际生刘压纪必钢岁读者放心地使用《大全》建筑工程规范大全,我社在网上提供查询服务,读者可登录我社网站查询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全面修订、局部修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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