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1998]244 号 的通知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 2000 年 10 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 高小旺 何星华 白生翔 徐有邻 葛恒岳 刘国琦 王惠明 朱明德 杨南方 李子新 张鸿勋 刘 俭 建设部 2001 年 7 月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说明1.0.1 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建设工程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建设工程验收统一标准。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说明1.0.2 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他。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 、单位子单
工程验收标准规范标准,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工程及验收规范等,设计到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大型管道工程等工程的验收,不仅可以减少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也根本的保障了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2013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01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2006
(四)《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
(五)《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2007
(六)《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2008
(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3
(八)《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2010
(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2
(十)《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2010
(十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2
(十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
(十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
(十四)《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2005
(十五)《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2012
(十六)《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1
(十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十八)《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5
(十九)《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
(二十)《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2
建筑装饰涉及的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非常的繁多,除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01两个基本的国家标准外,很多的施工项目都有单独的国家规范及标准颁布。
二、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工程验收标准规范标准,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标准,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有哪些,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三、竣工验收范围和依据(一)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
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手,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二)竣工验收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三)竣工验收依据
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包括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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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依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