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业绩,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八)本细则自2024年度考核起施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4〕107号)同时废止。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第1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资委

2024年2月1日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督促引导中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将中央企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认定的性质、级别、责任等,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依法依规予以降级或扣分。

(二)坚持分类分级。根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进行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相关责任三个等级。

(三)坚持从严从实。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的降级考核力度,考核期内同一企业发生多起事故的,按照先降级再扣分的顺序考核;充分考虑事故中的外部因素、中央企业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情况,实事求是开展考核。

二、降级

(一)考核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对其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

1.第一类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安全生产管理业绩,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次要责任的。

2.第二类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

3.第三类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责任的。

4.存在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

5.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累计达到降级规定的。

(二)考核任期内发生2起及以上瞒报事故或1起及以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对其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

三、扣分

(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未达到降级标准的企业,按以下标准对其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进行扣分。

1.第一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4—0.8分。

2.第二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管理业绩,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每起扣0.8—1.2分。

3.第三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1.2—2.0分。

(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但未达到降级标准的企业,按以下标准对其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进行扣分。

1.第一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2—0.4分;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8—1.2分。

2.第二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4—0.8分。

3.第三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8—1.2分。

(三)承担事故相关责任但未达到降级标准的企业,按以下标准对其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进行扣分。

1.第一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1—0.2分;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2—0.4分;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4—0.8分。

2.第二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2—0.4分;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4—0.8分;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8—1.2分。

3.第三类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0.4—0.8分。

(四)受到降级处理的企业,若还发生其他事故,其他事故按照降级扣分标准继续考核。

(五)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同类事故在同一区域同一企业重复发生的,按照同级别的事故扣分标准上限进行扣分。

四、其他

(一)本细则中事故责任等级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主要责任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首要责任、直接责任;或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为主要责任、直接责任,或未明确主要责任但单独认定承担重要责任的情形。次要责任是指不承担主要责任,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或事故调查报告明确为重要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等的情形。相关责任是指事故调查报告认为基于其他原因需承担一定责任的情形。

(二)考核期内,政府部门未出具事故调查报告的,由企业申请延期考核。未申请延期考核的,按主要责任标准在当期进行考核。

(三)组织机构不健全、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总监、安全投入不到位的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事故扣分标准上限进行考核。

(四)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火灾、爆炸等其他事件,且经调查应承担责任的,参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考核。

(五)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预见的风险,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在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在非生产作业环节发生责任事故的,参照同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考核。

(六)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企业考证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分。

(七)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与企业负责人年薪、企业年度薪酬总额挂钩。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企业应当建立过程考核与事故考核相结合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八)本细则自2024年度考核起施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4〕107号)同时废止。

(九)本细则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解释。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累计起数降级规则

安全生产管理汇报材料,煤矿安全生产汇报材料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科学论证、循序引导、探索经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上下齐动;攻坚克难、典型示范、强制推进;因势利导、着眼长远、巩固提高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解决小煤矿问题的重要手段,总结探索出我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路子和管理强矿的有效方法,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就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多次开会部署,明确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采取硬措施,强制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设置门槛,严格要求、抓好典型示范建设、提升了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了技术交流和先进工艺设备的使用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勘探程度低,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现有生产矿井中开采薄煤层、极薄煤层和大倾角煤层的矿井占矿井总数的70%。**是全国煤矿瓦斯灾害的重灾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矿井总数的31.25%,自然灾害严重,瓦斯、自燃、煤尘、水害、顶板等各种灾害齐全,煤矿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历年来居高不下。2005年,我省煤矿数为2259个,全省煤矿事故死亡532人。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政府、企业都高度重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采取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强制推进等办法,逐步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下降,未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33.65%。2009年1-11月,我省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03起,死亡258人,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5.09%和22.75%。

一、科学论证、循序引导、探索经验

**是全国六个重点安全生产监控省之一。为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三年内解决小煤矿问题的目标任务,我省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解决小煤矿问题的重要手段,总结探索出我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路子和管理强矿的有效方法,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组织专家深入开展调研,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汇报材料,煤矿安全生产汇报材料,制订了《**省煤矿安全管理标准(试行)》。认真规划,分类指导,首先对28处国有重点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恢复性建设工作,其次对418处6万吨以上矿井分二批次启动质量标准化工作,最后对条件相对比较差的煤矿先达到四级安全质量标准后再向上一个级别迈进的过渡办法,直到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大力开展宣传和发动,对规划煤矿的矿长或业主、具体经办人员,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监分局具体负责煤矿标准化人员进行培训。省局专门抽调相关处室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化规划建设矿井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督促,并严格按照标准逐矿验收。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上下齐动

省局党组就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全生产管理汇报材料,多次开会部署,明确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并定期召开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听取相关情况,定期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增添工作措施。省局抽调人员成立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专门负责标准化工作的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和验收。各产煤市(州)、县(市、区)都成立了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对标准化工作的规划、指导、验收。有关的煤矿按“一矿一策”要求,编制标准化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分专业组对照标准认真排查出存在的问题,落实资金、措施、人员和时间,按期整改到标考什么证赚钱多,部分煤矿还建立了质量标准化目标考核机制。

三、攻坚克难、典型示范、强制推进

为解决部分业主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采取了3项具体措施。一是采取硬措施,强制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文件,将全省未达标的矿井列出达标的时间表,到期不能达标的,一律停止采掘作业,待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二是设置门槛,严格要求。省政府专门发文明确要求:煤矿建设工程必须经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也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否则不予延续变更。三是抓好典型示范建设。在全省各采煤市(州)、县(市、区)建立标准化示范矿,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和示范矿井的辐射作用。在省政府召开全省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期间,从全省质量标准化矿井中推选50个作为示范矿井,并对其中20个进行现场参观。面前,全省6万吨以上煤矿基本达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四、因势利导、着眼长远、巩固提高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煤矿安全工作的完善和加强,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提升了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平均每个达标矿井投入资金400万元以上,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设备得到更新,基本淘汰了木支柱。二是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的指导和服务,多数煤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职工的操作技能得到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得到改善。三是推动了技术交流和先进工艺设备的使用。内江、乐山等地成立了技术力量较为雄厚的专家组。验收人员针对一些有争议的技术问题进行探讨,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一些煤矿争上单体液压支柱、综掘进、瓦斯抽采等技术和工艺,进一步提高了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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